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有哪些(下列收费中什么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

销售方在销售价款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属于价外费用,与取得的全部价款共同构成增值税销售额。


反之,如果是购买方取得由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因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一说。


什么是“价外费用”?如何开具发票?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