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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税务局、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东北三省一市”税费业务通答 帮办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18 14:00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一、同步受理涉税咨询。“东北三省一市”税务机关均可受理其他三地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咨询业务。政策咨询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一线通答”, 业务咨询通过办税服务厅衔接实现 “一站式服务”。 四地税务机关扩大首问责任制服务范围,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东北三省一市”税费咨询引导岗,对四地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程服务和有效指引。


二、业务事项跨省(市) 通办。跨省经营企业,可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东北三省一市”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通办事项范围为4类9项(具体事项见附件) 。税务部门将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完成通办涉税事项的办理。纳税人、缴费人按规定提供资料及委托授权书向受理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后,传递到属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纳税人、缴费人可选择申请邮寄或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三、自助办税辅导帮办。“东北三省一市”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办税区设置“东北三省一市”税费业务辅导员,辅导四地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理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相关业务。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税务部门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通过注册地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个人所得税APP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


特此通告。




附件:跨省经营企业通办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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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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