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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税务局(广州市番禺区国家税务局大石税所)

1、广州市某餐饮公司丢失增值税发票2145份,罚款1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35823K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番税 罚 〔2021〕 1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丢失增值税发票2145份:其中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258份(发票代码:4400172320,起始号码:37007743-终止号码:37008000);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1887份 (发票代码:4400173320,起始号码:53102001-终止号码:53103887)。你(单位)上述发票违法行为,属于“丢失发票的,定额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51份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发票违法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1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大石税务所


2、龙川县某酒店变更经营地址未到税务机关变更,罚款2千!


行政相对人名称: 龙川县***酒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X15KL2C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龙川老隆税 罚 〔2021〕 4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纳税人2017年9月变更经营地址未到税务机关变更,2021年8月31日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到期未改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老隆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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