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假设A同事在扣除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1万,年终奖是10万元。如果单独计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来确定适用税率,那么,10万除以12为8333元,适用10%的税率,那么A同事年终奖应纳税是10万乘10%,再减去速算扣除数,为9790元。而全年工资应纳税是12万减去6万起征点,乘以10%的税率,最终是3480元。两者相加,就是年度纳税13270元。
而如果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年薪12万加上10万年终奖,减去6万起征点,为16万,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全年纳税是15080元。也就是,年终奖合并计税要比单独计税,全年多缴纳1810元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