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公告(2021年第10号),即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共涉及135人次,有以下8种违纪情况:
-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有5人次;
-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有4人次;
- 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有4人次;
-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有3人次;
- 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有2人次;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有3人次;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经提醒仍不改正,有2人次;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有112人次;
处罚情况有2种:
- 上述违纪情况1、违纪情况2、违纪情况3、违纪情况4,处以“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罚决定;
- 上述违纪情况5、违纪情况6、违纪情况7、违纪情况8,处以“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罚决定;
上述违纪违规考生(公告附件中的列表有准考证号),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考试还是要认真备考,不能有侥幸心理,否则受苦的还是自己。
请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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