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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账的服务业发票如何红冲(已做账发票红冲需要提供发票吗)

涉税实操


增值税发票那些事儿 主 讲:夏 天(王敏老师)


本文为PDF转码,其中图片丢失,请大家见谅


目 录:


一、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二、开具红字发票开具操作流程(专用发票)


三、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流程(普通发票)


四、视同销售如何开发票?


五、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具体规定


六、进入发票答疑时间。


一、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在小伙伴们的会计工作中 , 是否遇到过丢失增值税发


票的情况 ,万一碰上了应该如何处理呢?


1.丢失专票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


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


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


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


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


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


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


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丢失普票处理


根据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企业丢失普通发票


发票联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扣除凭证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


提供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该企


业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证明等,由税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所


得税税前扣除与否,必要时可下户核查确认。


二、开具红字发票开具操作流程(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1、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180日期限认证抵扣;


2、自2017年7月1日起,认证时间从原来规定的180日延长至360日;已


认证的情形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下载


“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交给开票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


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


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红冲流程:


1.申请: 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开具信息表并提交税务机关申请红冲。


2.上传:上传信息表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并在税务端开具信息表。


3.开具:企业根据税局提供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其中,红冲发票的申请,在具体执行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由购方企业


申请还是由销方企业申请:


一.由购方企业申请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


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由销方企业申请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对方须开具拒收证明,销方在发票有效期180


天内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销方须在开票的次月向税局申请。


流程:


1.销售方提交信息表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金税盘开票操作流程


1.进入开票系统:将金税盘插入计算机的usb口上,双击“开票软件”


图标。


2.启动开票软件,选择操作员并输入用户名密码及口令。默认密码为123456,


证书口令为12345678。证书口令错误输入5次后,需要持金税盘到税务机关


办税大厅重签证书。


3.点击菜单栏中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


息表填开】


4.此时需选择【购买方申请】或【销售方申请】2种情况:


1、购买方申请


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点击【确定】,填写信息表相关信息。


填写信息表相关信息步骤:


①【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销方信息如果在编码库中存在,可点击名称后


的蓝色正方形,直接调取;如果不存在,直接在票面上填写即可。


②【汉字防伪标志】:例如供应商给的发票,密文是二维码的,则选择【汉


字防伪企业】,否则,选择【非汉字防伪企业】


③【填写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填写,与发票票面填写商品的操作完全一样,


既可以在票面直接填写,也可从商品编码中调取。注意,在填写商品【数量】


【单价】【金额】的时候,【数量】【金额】都必须手工添加负号“-”。


④【增行】:如有多项商品,点击右上角【增行】即可添加第二行商品,最


多可填写8行。


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确认无误,点击右上角【打印】,点击【预览】可预


览确认相关信息。信息表的打印对纸张无要求,使用普通A4纸即可,盖章后


交付给销售方。


2 、销售方申请


点击【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


一步】。


若在开具该张发票的电脑上执行以上操作的,系统将会根据发票代码


和发票号码自动调取该张发票信息,本张发票可开具红冲,点击【确


定】,信息表相关信息自动生成。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右上角【打印】,点击【预览】可预览确认相关


信息。如需打印,信息表的打印对纸张无要求,使用普通A4纸即可。


5.信息表上传前,可对已填写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操作:


(1)、查看已填写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①点击点击菜单栏中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信息表查询导出】。


②点击上方【查看明细】可查看信息表详细信息,如果发现有错的, 可点击【修改】,修改选中的信息表相关信息,修改完成后再次【打 印】即可。


(2)、如何删除已填写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选中该条信息后点击【删除】即可。


6.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


点击上方【上传】即可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至国税局。


国税局会自动对上传的细信息表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原来的信息表的


【信息表编号】和【信息表描述】分别显示“信息表编号数字”、“审核通


过”,红冲申请成功。


7.开具红字发票


该操作由销方执行


该操作由销方企业执行,具体操作如下:


①点击点击导航图中的【发票填开】按钮,然后选择【增值税专用发


票填开】。


②系统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核对与即将打印的纸质正式发票号无 误后,点击【确认】


③不需要手工填写内容,直接点击工具栏中【红字】-【导入 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④选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信息表,双击鼠标左键,自动完 成该张红字发票的填开。


⑤点击【打印】,即可完成发票的打印。


课间休息:朋友们,与今天课程相关或者不相关内容,都可以课间休


息时提问。


感谢朋友们的互动与帮助!希望这个夏天,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解决大家实务中的问题。


三、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流程(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不需要认证也不可抵扣,红冲无时间限制,不需


要填写信息进行申请,可直接红冲。具体流程如下:


①进入开票软件,登录。


点击导航图中的【发票填开】按钮,然后选择【增值税普


通发票填开】。


②点击上方【红字】,输如有问题正数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 票号码,点击【下一步】。


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定要填写正确,不然无法点击【 下一步】


③系统根据代码号码找到该张正数发票,并显示本张发票可 以开红字发票。


④点击【确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打印即可。


四、视同销售如何开发票?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销售代销


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这两项行为都与一般的销售货物没有实质


区别,前者针对的是委托方,对受托代销货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开


具专用发票,对受托代销货物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开具普通发票。


后者针对的是受托方,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则要根据销售对象开具相


应发票。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其相关机构不在同一


县(市)的,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视同


销售货物。该项行为属于机构内部的货物移送,不应该征税,然而,


我国目前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的,按规定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能跨地区使用,为确保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增


值税链条机制的作用,需要开具专用发票。


3.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


个人消费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这两项行为属于内部自产自用性质,


不开具发票。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 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和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除总局发文明确无偿赠送货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外,其余两项行为基于货物对外流出,货物的所有权发生改变,为保


证货物继续流转,不论从增值税链条还是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考虑,


允许对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还


有,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时一定要注意两点:一是视同销售的货物属


于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向消费者个人视同销售的


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营改增项目:


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提


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类似增值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视提供应税


服务对象开具相应发票。


6.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视同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收增值税,其中: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特殊规定情形的,暂免征收


。该行为同样类似增值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可以开具发票。


7.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视同提供建筑业劳务。自建建筑物在销售建筑物的时候需要在征收


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同时再征收一道建筑业增值税,其实就是为保持自


建行为与非自建行为之间税负的平衡,对自建销售的建筑物补征自建


行为建筑业营业税。按照发票管理的精神,自建行为由于其未对外提


供应税劳务,即使要补征营业税,也不能开具发票。


五、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具体规定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


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


六、进入发票答疑时间。


欢迎朋友们结合工作实际,提问。夏天老师将为朋友们现场解答


工作中的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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