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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近年来,乐至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任务,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作为促进税务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达到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的目标。


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税务”


“现在到税务机关办税,需要走什么程序、出具什么材料、办税时限是多少,进行简单查阅,就清楚了。”不少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赞许。乐至县税务局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从纳税人权利义务、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对外公示,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知晓税收执法信息,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程记录 打造“规范税务”


合法审查 打造“法治税务”


“法制审核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的检验,事关税务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乐至县税务局坚持事中合法审查、依法审核,明确法制审核流程,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结合涉税事项,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成立包括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人的法制审核委员会,开展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核,通过明确法制审核责任和追责事项,确保全局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规范,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让乐至县税务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不仅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和权威、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还进一步营造了和谐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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