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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没有证书(不属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是)


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的学历证书在今年领取,学位证明年领取,那么如何填报教育起止时间?哪个时间段可以按照接受继续教育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由于文件表述为“学历(学位)”,因此只要满足学历或学位任一条件,均可进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按范围较长的时间进行填报,但最长不可超过48个月。题目中纳税人在不超过48个月前提下可按学位证领取时间确定教育截止时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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