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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建局463号文(昆明市住建局2020261号文件)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保山市委赵德光书记的留言收悉,保山市委高度重视,责成保山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保山铁路建设的关心与关注。2007年国家发改委对新建的大理至瑞丽铁路(简称大瑞铁路)进行了可研批复,2014年国家发改委又对新建的大瑞铁路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调整进行了批复。大瑞铁路起始大理,途经保山,终至瑞丽,全长330公里,设计时速140公里,该项目分为大理至保山,保山至瑞丽两段分期建设实施,按照项目建设推进计划:大理至保山段将于2021年建成通车。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不久将结束保山不通火车的历史,也一定会给您和家人、朋友出行带来交通上的便利。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不知道您百忙之中会不会看到一个 人民群众最近几年一直的一个困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子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当然停车也就困扰着有车一族,90年代的老城住宅几乎没有建设住户停车场,只能停放住宅外的公共道路上。保山自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市容市貌有了很大的变化,道路上划了规范的停车位,可是让人很不明白的一个问题出现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几个穿着黄褂子的老头老太太背着一个包拿着一个机子在几个路口蹲守着看见车停进车位就飞跑过来,在机子打印出所谓的停车收费的小条。据观察,这种收费集中在有公共区域的学校医院闹市街口等地,路过的停几个小时五块十块到也无所谓,但常住的居民可就惨了每天都好几十的停车费,如果所有划有车位的地方都收费那也没什么想法,可是就是集中在有公共区域的地方让人觉得有点疑惑,为什么都是公共服务的公路上划了公共的停车位,有的地方可以不收费?有的地方就得收费?费用交给谁了?干什么用了?这是居住90年代住房的居民该缴纳的什么费用吗?不知道政府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文明城市里居住着不是很幸福的疑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保山市委赵德光书记的留言收悉,保山市委高度重视,责成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保山市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机动车拥有量随之快速增长,城市交通压力与日倶增。特别是中心城区停车场资源严重不足,交通压力较大,而车辆停放只能依靠道路两侧有限的停车泊位,但因管理制度和力量没有跟上,导致部分机动车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不能有效地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来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辆停放需求。 为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结合城市特点对中心城区道路内占道停车泊位进行了划分,按照区域差异化、时段差异化在中心城区实施划分为三类区域。根据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核定保山市隆阳城区道路PDA停车管理系统临时收费标准的批复》(隆发改价格﹝2015﹞89号)文件规定,对一、二类区域实施计时收费管理,三类区域免费停放,所以公共停车位就出现收费与不收费两种情况。 按照2011年3月2日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第1号公告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14号)及保山市财政局2016年6月2日下发的(保财非税〔2016〕9号)文件的规定,对占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收取临时停泊占用费。收取的停车泊位占用费按城市道路占用费进行管理,收入全额上缴保山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财政(国库)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保山中心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板桥镇柳上村的村民,我家的房子是土基房,我跟我我弟弟都已经成家了,好几年前就分家分户了,但现在一大家子8个人还是同住在一间房子里,几年前就开始申请新的宅基地批示,但周围好多家的房子都已经盖起了,我家都没有结果,去年又申请拆旧建新也是毫无结果,也去村委会问过几次,但都没有结果!我就想请问领导,我家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盖房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保山市委赵德光书记的留言收悉,保山市委高度重视,责成隆阳区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几年来,隆阳区农村村庄规划缺失,管理缺位,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居民无序建房、超占超建、非法侵占土地建房等违法违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村庄规模无序蔓延,村庄道路、供电、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布局混乱,传统的乡村风貌不复存在。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发展目标,为切实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行为,促进村庄健康发展,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要求对所有村庄进行村庄边界三区划定,即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在此基础上由全区各乡镇街道组织村民编制“两图一书”(村庄规划总平面图、村庄建筑风貌控制图、规划说明书),经报批审核备案后,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建房(含拆旧建新)指标,依照建房审批的规范程序,有序组织村庄建设行为。 当前,板桥镇正在组织编制“两图一书”相关工作(包括板桥镇柳上村),您们村的“两图一书”规划编制将于近期上报。根据市区规划划分的有关规定,隆阳区人民政府将及时对您们村的“两图一书”规划进行审核,并统一报保山市规划局备案。下一步,将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和您们村的“两图一书”管控内容以及上级下达的年度建房指标,组织实施村庄建设和村民建房。 为了建设美丽乡村,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具体申请建房手续和建房要求,您可向板桥镇村建办(联系电话:0875-2846765)进行咨询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在2016年建了新房,可是我得到的建房补贴金额是8000元,和没有建党立卡户人家的建房补贴金额是一样多,所以我想请问一下,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银川村2016年和2017年的建房扶贫补贴金额是多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保山市委赵德光书记的留言收悉,保山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施甸县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于2016年新建了住房,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标准,享受了补助资金7795元。2016年施甸县下达由旺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600户,自建房137户,整合易地搬迁46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408户,随迁55户。根据《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施住建发〔2017〕3号)文件,原址拆除重建房屋每户补助资金标准为7795元,不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非建立卡贫困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户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10500元(其他的专项补助除外),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15000元。而您户属于原址拆除重建户,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所以按政策标准您户享受补助为7795元。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要求,施甸县下达由旺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337户,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安全住房有保障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村危房凡可修缮加固的不得拆除新建”的工作思路,按要求精准分类实施,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使贫困农户住上安全稳固住房。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为:(一)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拆除重建补助上限标准为2.2万元/户,如建房面积超过控制面积就不能纳入国家和省级补助对象。(二)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上限标准为1.6万元/户,D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上限标准2.0万元/户;兜底帮建补助上限标准为4.2万元/户,实施改造资金不达上限的,以实际施工结算拨付。 感谢您对施甸县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早日脱贫致富!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红庙社区海棠村三组(以前的五组)的一员,请问我们这里即将面临着棚改这是真的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保山市委赵德光书记的留言收悉,保山市委高度重视,责成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 2013—2017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规划,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涉及青华湖、下村、青阳、红庙及火车站五个片区,其中红庙片区涉及红庙社区13、14、15组,您咨询的红庙社区海棠村三组目前不属于云南省 2013—2017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 如您需要对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及保山城市规划情况作进一步了解,欢迎咨询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联系电话:0875-2896557)、保山市规划局(联系电话:0875-2207337),感谢您对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和几位亲戚去年去年下半年在交通建筑有限公司,碧水云天工地做了大半年,产值十八万多,老板田松就是在干活期间发生活发了七万多,欠款十一万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马上大学,高中开学我们农民工是走投无路了,求助政府帮帮我们农民工,谢谢。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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