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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费扣减项目(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50%)


通知要求,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成员,项目参与人员须以实验室成员为主;每个实验室可申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须经依托单位同意;本年度共立项12个左右,文化和旅游部资助经费额度5万元,鼓励申报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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