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发布公告,接收社会捐赠,包括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
聚水成渊、聚沙成塔,众志成城,守望相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四川省红十字会将全力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接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急需物资
接收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鞋套/靴套、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其中: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所有捐赠物资均要求渠道正规、资质齐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因药品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零星药品等暂不接收)。
二、接收社会捐款
1、
(一)银行通道
账号一:4402263029105888858
户名:四川省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双路支行。
账号二:4402070409000045181
户名: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芷泉支行。
2、
(二)网络通道
四川省红十字会↑↑↑
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
3、所有社会捐款请备注“新型肺炎防控”捐款。
三、联系方式
物资接收联系人:
季凡渝 18117821331,
刘礼语 15681217950,
秦雪梅 028-84332759,13608078652,
蔡庆 028-84350093;
捐款接收联系人:
曾敏 028-84353538,13568963848,
易丽 028-84332759,15982886903,
郭伟 18030688303。
四、重要说明
2、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不提取任何费用,全部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或开展相关人道救助。
3、省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在省红十字会官网公开捐赠接收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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