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头条号的朋友们,今天的话题是网红,大家可能比较感兴趣哦!
伴随着4G而诞生的新型娱乐服务业——直播,成了中国市场上的一匹黑马。
平台的大主播们,收入之高令人瞠目结舌。那么对于大主播们,又如何量身制定节税方案呢?
据了解,直播平台的大主播们与平台进行合作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与平台签约,实现利益分账;另外一种是主播通过经济公司与直播平台签约,最后实现三方利益分配。
鸿岳给大主播们制定的节税方案是:
帮助大主播们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再通过自己的工作室与直播平台签约。
平台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形式打入网红的工作室账户中,网红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
工作室可交由专业人士打理,可以寻找代理机构,但是最好直接聘用高级管理人才打理工作室。
假设闫女士是某直播平台的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指派平台将500万佣金转给闫女士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
个税税额为:(500万×(1-20%)-6万)×45%-18.192万=159.1万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1万÷500万=31.82%
闫女士在我们鸿岳节税师的建议下,使用自己的个人工作室与某直播平台签署了服务协议,那么税收金额变化为:
增值税:500万÷(1 3%)×3%=14.56万元
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税额×5%=0.73万元
个税:500万÷(1 3%)×20%×35%-6.55万=27.43万元
共计税额:14.56万元 0.73万元 27.43万元=42.72万元
经过鸿岳节税师量身制定的节税方案后,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16.38万元,节税比例高达73.15%。
不仅解决了大主播们个税高的问题,同时还解决了合作平台增值税进项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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