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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号码cr(企业证件号码是什么东西)






一、公司名称选择的问题:


1.我是否可随意拟用任何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的名称可以 只用英文名字 / 只用中文名字 / 中英文名字共享,只要该名称在公司注册处的《公司名称索引》中未被使用。


2.公司名称的注册是有限制的


繁体中文是香港的官方语言。因此,公司名称只接受繁体中文;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公司名称属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属违反公众利益的,也不可以使用。


3.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可否是〝Ltd〞?


不可以,虽然〝Ltd〞和〝Limited〞被视为相同,但根据《公司条例》所规定,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必须为〝Limited〞。


4.公司注册成立后可以更改公司名称吗?


可以的,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更改公司的名称。像从新注册成立公司一样,拟用的新公司名字必须经过查册程序方可。更名成功后,公司注册处会发出 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用旧公司名字签定的合约和文件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所有新的公司文件都须要用上新的公司名字,使用新的公司印章。


二、注册香港公司的问题


1.非香港居民可否注册成立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对于股东及董事的国籍,并没有任何限制。


公司股东及董事仍然须要符合下列条件:


最少一名股东及一名董事;


股东及董事必须年满18周岁;


公司架构中可包含法团股东及法团董事;


公司架构中最少一名自然人的董事。


2.我需要亲身到香港才可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册成立吗?


在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并不一定要身处香港。一切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来完成。在为公司开设银行帐户时,企业主需要亲身与银行代表会面。


3.什么是〝现成公司〞?


〝现成公司〞即〝空壳公司〞,意思是该公司已经注册成立好,没有任何商业活动,供有需要的客人选购,以节省注册成立全新公司的时间。由于〝现成公司〞没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因此客户是完成无需担心该公司会带来任何未知的风险与责任。


4.有限公司建议发行的股份总数是否有任何规定?


《公司条例》并未规定公司建议发行的股份数目。一般来说,标准发行股份为1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而最少发行之股份为1股。


5.香港公司股东董事的资讯是否公开给公聚众查阅?


是的。香港公司及该公司的股东、董事、公司秘书及注册地址等资料都可以在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内找到。


6.董事能否同时担任公司秘书?


公司的唯一董事不能同时担任公司秘书。


7.可否使用香港境外的地址作为香港公司的注册办事处?


根据香港的《公司条例》,香港公司都必须有一个位于香港的地址作为注册办事处。所有非香港地址、「转交」地址或邮政信箱号码都不会被接纳。


三、关于香港公司维护的问题


1.香港公司每年有什么须要申报?


年度申报包括:


香港公司注册处("CR")


香港公司应在注册成立后的每一年的结算日期后42日内交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


香港税务局("IRD")


香港税务局会于每年的4月1日发报税通知。对于新成立的公司,首次报税通知会在公司注册成立后的18个月发出。所有公司应在收到报税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报税表。


2.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将会有什么后果?


如周年申报表是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应缴的每年登记费为港币105元。如超过42日的期限内未能交付周年申报表,便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登记费。


42日内交付HKD 105超过42日,但不超过3个月HKD 870


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HKD 1,740


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HKD 2,610


超过9个月HKD 3,480


3.如果我没有交付周年申报表,公司注册处会否剔除或取消我的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解散?


公司如未有在订明时限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即属违反《公司条例》。公司注册处处长亦可在适当的情况下,考虑采取剔除公司名称的行动。


四、关于关闭香港有限公司



关闭香港有限公司的方法有2种,但并不是由股东董事自由选择,而是要符合一些特定的条件:


撤销公司注册


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公司的所有股东均同意撤销注册;


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提出申请之前的三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例如:应付账款或未清还之款项等等);


公司没有拖欠政府文件(例如:周年申报表、商业登记费或报税表等等);


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公司没有牵涉于任何法律程序中;


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如果是控股公司,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公司清盘


公司清盘可为下列3种:


股东自愿清盘


债权人自愿清盘


债权人强制清盘


在没有反对的情况下,整个过程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当公司一旦解散,其解散前归属该公司或以信讬形式为该公司持有的所有财产及权利 (包括银行户口结余、车辆及物业等) 即属无主财物,并归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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