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务来说,最闹心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纠结每天吃什么,第二件是每天怎么搞“税”~
税务检查让人崩溃
税收风险不好应对
税务筹划咋做都不对
从早忙到晚无比心累
想解决问题有点疲惫
观澜汇·大咖下午茶组队
帮助各路英雄高效应对
3月10日,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空降古地石基金小镇,带来精彩的《企业税收风险防控》那些事儿,来的人都满载而归!
本期观澜汇·大咖下午茶,由观澜汇、厦门古地石基金小镇主办,毕马威(中国)、厦门火炬高新区产业联合会协办,特别邀请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中国华南区税务总监—袁浩恩,为大家深层剖析新形势下,企业在日常业务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运筹帷幄做好税务规划,节约成本。
袁浩恩
毕马威中国华南区税务部总监
个人简介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具有10余年的税务服务经验,包括企业架构重组及并购税务咨询、税务审阅及合规申报、税务健康检查、税务筹划及常年税务顾问。主要客户包括:安踏、招商局、中国石油、TCL、招商银行等。
01.
明星网红逃税背后:隐秘的税筹江湖
在正式分享之前,袁恩浩总监结合时下热点事件,利用“明星网红逃偷税案”为案例引出今天的主题。
袁恩浩说:“明星网红逃偷税案”罚款之所以高,是因为明星网红们通过成立工作室,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变收入性质,将个人劳务所得转为经营所得,滥用核定征税政策进行逃税。目前,劳务报酬税目最高税率可达45%,这样一番操作下来,明星网红现实中税负可能只有个位数。
个人和企业身份交织叠加、企业经营性质模糊,让“税收筹划”在文娱产业有了更多运作空间。明星网红通过成立个人工作室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早已是业内皆知的“秘密”,他们正是利用了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漏洞”。
经典的案例让大家清楚明白:作假、隐瞒,叫偷逃税;企业提前规划经营、投资业务、如实申报流水、合理地进行业务配合、打通业务财务与税务的管理链条,才叫真正的税务筹划。
但企业在做税务筹划之前,需要解决一个痛点问题:重视内部的税务风险。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涉税管理还停留在被动管理阶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浮起瓢。企业隐藏的税务风险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就像一颗待爆的地雷,迟早给公司带来无法忽视的代价。通过税务体检,找到内在的涉税问题,才能够根治。
面对隐藏的问题,也让大家意识到,企业切勿“讳疾忌医”,刻意忽视税务体检,而应该及早重视问题采取措施,尽快做到税务合规!
02.
税务体检十八招,精准提示税收风险
明星网红逃偷税被罚是一记警钟,敲打着整个电商业和直播业。被罚者除了存在侥幸心理胆大为之,法律意识淡薄也是重要原因。负面案件频发,更让企业意识到,企业需要根据新税收征管趋势及时排查企业税收风险,才能避免税务暴雷。
为此,袁浩恩特别针对福建企业情况,基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三个方面,列出18个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掰开揉碎地讲解,供企业自查自纠。
#税收风险提示
企业所得税风险点
未按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
应税收入确认时间风险
不征税收入政策适用风险
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政策适用风险
视同销售收入处理风险
未及时取得合法税前扣除凭证风险
公益捐赠风险
增值税风险点
视同销售未确认收入申报纳税
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认错误
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价款和折扣
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商品或服务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未转出
个人所得税风险点
劳务报酬所得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股权转让所得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赠送礼品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为员工缴付保险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小编特别整理现场反馈最好的几点风险与大家分享,供大家取阅。
企业所得税风险点
未按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
风险描述
➢ 企业应将其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确认为应税所得、并就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存在收入确认不完整,部分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可能影响应缴税款计算的准确性。
风险表现
❖ 未将企业取得的罚款、滞纳金、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损失以及在“资本公积”中反应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等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列入收入总额。
增值税风险点
视同销售未确认收入申报纳税
风险描述
➢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增值税上须作为销售,确认相关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的商品、服务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风险表现
❖ 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或计算应交税款。
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价款和折扣
风险描述
➢ 企业发生折扣销售时,如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和折扣额,便只能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风险表现
❖ 企业在发生折扣销售时,如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和折扣额,但却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将导致增值税计税基础偏低,进而导致少申报增值税款。
个人所得税风险点
劳务报酬所得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风险描述
➢ 企业对外支付劳务报酬,作为支付方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 对于非本企业雇佣的营销人员取得的业绩奖励,以及在本企业只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的人员取得的收入,均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为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所得;
风险表现
❖ 对外支付劳务报酬未按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劳务报酬扣缴个税计算错误;
❖ 对本企业非雇佣的营销人员业绩进行奖励,未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 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 对于只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错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未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赠送礼品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风险描述
➢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应当按“偶然所得”为受赠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表现
❖ 赠送礼品给个人,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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