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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日前,商南县水利局发四条布对商南县实施细则金港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河南省书﹝2第四0第四2四条1﹞33号。因该公司选矿厂侵占河道,给予3河南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河道


据﹝2021﹞33号行管理条例政处罚决陕西省定书中显示,商南县金港矿实施细则业因矿区侵占河道。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河道二十三条,根据《陕西省河道管理陕西省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罚该管理条例单位处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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