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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发票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官网)

网络红包将正式加入个人所得税缴纳范畴。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为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日前联合印发公告国税,对个税法2018年税务修改前部分原按“其他所得”的征税项目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发放网络红包时,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企业现金红包需缴税20%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国家入发票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说明,为了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的工作,税务对个人取得的适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类型作进一步的明确,其中第三查询项是关于企业红包缴税的说明。


公告指出“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国家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国家税单位以外官网的个人赠送礼品时,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盐城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如2019年春节期间,支付宝集五福、百度赞助春晚派送9亿红包、抖音集音符瓜分5亿等宣传活动中,企业发放给用户的红包就属于“偶然所得”。


根据公告解读,“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春晚摇一摇微信发5亿红包缴税1亿


实际上,对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缴税从2015年就已经开始实施了。2015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2015年4月份,江苏东台的一家公司参加某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为了使宣传效果更好,现场发放了300万元的微信红包。总局回到东台后,该企业向江苏盐城东台市地税局缴纳了7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这也是江苏省首例征收入库的“微信红包”个人所得税。


而在2015年3月,腾讯公司董事局主席马化城市腾也曾在采访中披露,在2015年央视总局与微信联合进行的春晚摇一税务局摇送红包活动中,5亿现金只有4亿发放给了观众,其中有1亿交了税。即按照所得税法,抢企业红包属于偶然所得,税率为20%。当时马化腾也表示,只有商业红包涉及到缴税问题,用户之间因为是小额交易,像微信红包的上限是200元,因此目前在规定来说是没官网有要纳税的,属于个人馈国家税赠行为。


此次公告解读中同样强调,《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此外,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折扣、折让等优城市惠也不在征税范围内。例如,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在“双11”“618”期间推出的满减活动,是个人因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得到企业返还的,而企业赠送的抵用券、代金券等就不需要征收此类所得税。


可减少偷税漏税,执行仍难度


对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征税,无疑江苏省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堵住偷税漏税缺口,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执行难度较大,以及对企业税务局发发票放的网络红包征税目前在法律上仍然缺少更加明确查询的界定,需由税务总局层面出台细化征税标准,包括如何确定起征点、如何以技术手段保证政策的落地等。


税务专家郭伟评价称,“文件写得很清楚但具体执行起来难度挺大。比如,管理完善的企业和平台,一般是把发红包这些脏活、累活外包给第三方去做。所以税务征管难度很大。另外,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发放网络红包的企业,如果没有代扣个税,要被罚款,税务机关还要去追缴收到红包的个盐城人,应缴纳的个税。税务执法成本江苏省,真的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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