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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建集团工商网(中国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中国城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并限制中国城建法定代表人于炼出境,对其下达限制消费令。“公司的财务情况还在调查,高管人员仍然没有找到。”北京一中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中国城建官方网站上显示其董事长于炼主持会议的消息


一则法院强制执行新闻将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建”)这家低调而神秘的公司推到风口。


9月16日,因在一场经济纠纷中败诉,中国城建被判支付原告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苑天地”)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连带责任,截至目前本金加利息共约人民币1.24亿元。判决生效后,中国城建始终拒绝支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对中国城建进行强制执行,3名工作人员因不配合执行工作被带回法院调查。


大苑天地负责对中国城建诉讼工作的施姓主任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2010年大苑天地与北京全讯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讯通”)、中国城建共同签署了《股权城建转让协议》,欲收购全讯通股权。大苑天地在支付款项后,中国城建交付了部分股权,但此后不再执行。无奈之下,大苑天地在2011年9月将全讯通和中国城建诉至法院。目前,中国城建败诉,公司高管人员不知所踪。


对于中国城建外界知之甚少,但其在官方网站上这样介绍自己:国家级专门从事城市开发投资建设的企业。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城建为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下属子公司,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出资成立。


但对于这样的关系,原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苗乐如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已经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没有关系。公司负责人于炼曾是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他所在单位是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员单位。”


一场五年前的经济纠纷


这场纠纷要追溯到5年前。


2010年4月22日,大苑天地与全讯通、中国城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据上述施姓主任介绍,大苑天地是要收购控股全讯通部分股权,在支付款项后,全讯通拒绝交付股权,全讯通理应返还大苑天地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中国城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讯通法人股东为中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最终由中国城建控股。


无奈之下,2011年9月,大苑天地将全讯通和中国城建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全讯通返还大苑天地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中国城建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两有限公司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既未主动申报财产,亦未向法院说明将如何履行,大苑天地遂申请强制执行。


参与此次执行工作的一中院执行一庭副厅长林骁曾向媒体介绍,2014年1月,执行法官就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后,法院陆续查封了二被执行人名下相关银行账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公司名下车辆,但二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责。一场2013年12月就已经审结的案件,因为拒不执行,中国城建拖欠大苑天地的本金加利息已经达1.24亿元。


对于此事,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北京一中院进行了解,目前中国城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账户中国已被法院查封,并限制中国城建法定代表人于炼出境,对其下达限制消费令。“公司的财务情况还在调查,高管人员仍然没有找到。”北京一中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神秘的“伪”国企


上述施姓主任提及,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中国城建交给大苑天地的资料并不全,而大苑天地也并未对中国城建做尽职调查,“我们对中国城建的背景并不了解”。


在中国城建官方网站上,它这样介绍自己:国家级专门从事城市开发投资建设的企业。公司前身是隶属建设部的中国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军委提出的关于“军队武警政法系统城建集团不再经商办企业”的指示精神,接收了一些军委及二炮的企业,合并成集团公司。


中国城建声称注册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资本30余亿元。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18日对中国城建做出了跟踪评级公告,确定维持中国城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这份公告较为详细地介绍了中国城建的背景来历。


中国城建前身是1990年注册成立、隶属建设部的中国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1998年接收部分中央军委及二炮的企业,合并成为中国城建集团。2009年12月4日,由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货币增资6亿元。2011年12月1日,中城院货币增资10亿元。2014年,中国城建进行股权内部调整,中城院仍实际控股100%,仅将其中49%股权划拨给中城院全资三级企业中国城建国际科技发展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截至2015年3月,中国城建注册资本31.05亿元,中城院出资15.8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管线、园林、桥梁、港口、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的勘察、设工商计、施工、安装等多达几十项业务。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城建控股股东为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这家神秘机构,其官方网站公开表示“其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出资成立的我国城市发展研究和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机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是经民政部批准、从事房地产及住宅问题研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能否开办企业?根据1998年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集团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社会团体自身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因此,社会团体法人原则城建上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


对于这一情况,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原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并成为中国房地产业集团协会),其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有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这样的下属机构表示不知情。


原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苗乐如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已经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没有关系。于炼曾是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他所在单位是网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员单位。”


显然,从股权结构上看,中国城建并非是国资委或财政部掌控的国有企业。


一位国企高管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曾和中国城建有过初步合作,但认为对方虽然表面上财务报表光鲜,实际债务情况复杂,于是没有进一步合作。“对方企业员工的精气神很差。”


上述联合资信的评级报告显示,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226.72亿元,利润总额16.87亿元。截至2015年3月底,中国城建资产总额850.37亿元,所有者权益179.94亿元。201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2亿元,利润总额-0.16亿元。


联合资信认为中国城建的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较为匹配,但从数据来看,中国城建似中国乎并非财大气粗。截至2014年底,公司负债合计636.62亿元,较上年增长35.41%,其工商中流动负债412.49亿元。


联合资信认为公司国外债务履约情况良好。


另一家评估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有限公司限责任公司2014年9月2日网对中国城建的评估报告做出了A级评估,展望为“稳定”,但同时指出中国城建审计报告出现大量、大额会计差错调整变更及其他不规范现象,资产与收入呈现一定程度的不匹配,公司债务负担较重,偿债指标较差,施工业务的拓展或将进一步推高财务杠杆,偿债指标或将继续弱化。


目前,大苑天地在城建集团等待中国城建能够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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