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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企业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信息公示系统)


统一业务流程。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巩固完善“网上办、即时办、联合办、一日办”服务模式,规范“一窗受河北理、同步审核、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业务流程。线上,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或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企业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现企业开办各业务环节“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专窗,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申请人信息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材料,并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实体办件。


严格规范标准。当前企业开办各环节审查标准、办理条件等与规范不符的,及时调工商整。除有明确法律工商依据外系统,各地相关部门不得在规范规定外另行设置企业开办环节、增加提交企业的材料和提高审查标准;也不得一味追求“秒批”,随意减少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要求的材料、降低准入标准。


畅通信息共享。按照规范明确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路径,不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信息推送和反馈机制,确保实现“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网通办河北、一日办结”。登记机关通过“一窗通”平台采集并实时推送企公示业开办信息,公安、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信息数据进行认领、处理和反馈公示。各相关部门不得强制企业企业信息通过部门网站或系统办理相关开办手续。


优化登记服务。推进申请材料标准化,统一规范公司章程、股东会决系统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通过“一窗通”平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人自主选择。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信息规范表述目录》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提供经营范围表述查询和选企业信息择服务,申请人采取“选条目”方式填报。优化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高名称登记智能化水平,自主申报通过的名称,非原则性问题应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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