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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变更环评流程(公司地址变更环评需要重新做吗)


前情提要:持有人取得批地址准文号,拟在原委托生产企业之外再增加受托企业,受托企业为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目前无品种生产,没有进行GMP符合性检查;持有人在增加生产场地时,处方工艺不变更,设备型号设备工作原理一致,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均在同一个省。


问题来了:是持有人先增加生产场地进变更行B证增项,还是受托企业先进行GMP符合性检查?持有人增加生产场地时需要受托企业提供GMP符合性检查报告,如此看来需要受托企业先进行GMP符合性检查申请;待受托企业去申请GMP符合性检查时,确需要又发现因为没有具体品种,GMP符合性检查申请而无法进行,如此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死循环。


申报流程:到底怎么走?根据法规,结合实环评际情况与相应省局沟通协调,梳理如下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中各环节关注点:




1.对生产场地变更评估、验证


变更生产场地前,持有人应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对药品生产场地变更公司开变更展研究、验证。验证前需要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审计、与委托生产企业签定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然后根据验证方案开展工作。


1.1委托生产审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负责,持有人在变更重新生产场地前需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环评受托企业全方位审计,考察受托方的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满足拟委托生产药品的需要。对委托生产企业审计需有委做吗托生产审计记录,形成委托生产审计报告,审计记录需详实完整、真实可靠,审计报告中需包含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风险进行评估、整改建议和跟踪检查结果。


1.2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


持有人应当与受托方签署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责任,质量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通过质量协议转移依法应由持有人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持有人应当定期开展审核及评估,质量协议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 (2020 年版 )》的公告(2020年第107号)要求制定。


1.3验证工作开展



1.4验证批样品销售


验证结束后,持有人进行对比研究,申请生产场地变更等后续工作,待所有工作完成,生产场地变更获得许可,符合性检查结束后,产品符合上市放行要求后,验证批样品可否上市销售?2021年9月28日官方答复:不可以。





2. 研究公司验证内容


总体要求:通过一系列对比研究,评估生产场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确保生产场地地址变更后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负面影响。


序号


研究项目


要求


1


变更情况和原因


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对变更后相关工续进行研究或验证,工艺复杂、高风险产品要进行三批工艺验证


2


处方工艺生产过程控制对比研究需要


比较变更前后处方工艺、生产过程控制,比较新旧场地生产设备情况(设备厂家、型号、流程材质、原理、关键技术参数),如因上述因素改变而发生关联变更,应进行相应研究,并备案或补充申请


3


样品质量对比研究


比较变更前后样品的溶出曲线、杂质谱、关键理化性质。变更前后多条溶出曲线相似性良好,杂质谱一致,关键理化性质无显著差异


4


样品检验


对变更后生产的1-3批样品进行检验,应符合质量流程标准的规定


5


稳定性研究


对变更后 1-3 批样品进行加速和长期稳定性研究,与变更前药品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变更后样品的稳定性应不低于变更前。




3.生产场地变更申报资料要求


各省对该类材料要求大同小异,下面已安徽省为例进行梳理








4. GMP符合性检查申报资料要求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2020年 第47号)附件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材料清单提交1~14号申报资料即可。




5.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找到相应申请事项,提交申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省局许可注册处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涉及技术审评(或现场检查)的转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做吗心。


3.决定:省局重新许可注册处依据综合评定意见,提出审批建议报首席代表或省局分管领导审批。符合要求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批件);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送达:根据申请人申请的送达方式,省药品监管局窗口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信息公开。



6.变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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