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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团聚签签证(德国家庭团聚签可以逗留多久)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是什么?如何申请有什么好处?如果您想移居德国加入家庭成员或配偶,家庭团聚签证可让您在该国生活和工作。如果某些亲戚和伴侣满足某些要求,他们将有资格在德国获得家庭逗留团聚签证。为了在德国实现家庭团聚,您的签证条件取决于您在德国的亲戚,配偶或伴侣的身份。如果您是欧盟,欧洲经济区(EEA;欧盟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或瑞士的公民,则无需居留许可即可进入德国工作。但是,任何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的家庭成员都需要申请德国居留证。


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家庭成员


作为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的公民,您仅需要有效的护照或身份证即可进入德国,逗留并且您必须在进入德国的三个月内在居民登记办公室(Einwohnermeldeamt)进行注册。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国民的家庭团聚签证


如果您要加入EU/EEA或签瑞士家庭成员,但您自己不是来自这些国家之一,则必须事先申请签证(取决于您的国籍)。然后,您将在您将居住在德国的地区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的“居留卡”。


如果您是德国公民的配偶或注册伴侣,未婚,未成年子女或未婚,未成年德国公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则会获签得居留许可只要您加入的关系是在德国居住。


希望加入家庭成员的任何其他人必须为在德国团聚的目的申请居留证。


德国家庭团聚的要求


您要加入的亲戚必须有:


居留证;


有足够的空间供您使用(由德国大使馆/领事馆根据受理申请的判断);


充足且有保障的资金(同样,德国当局将对此进行评估)。


德国配偶签证要求和民事伴侣


如果您要加入配偶(已婚或民事伴德国侣)并申请德国结婚签证,则您双方都必须年满18岁,并且必家庭须具备基本的德语技能–除非您的配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类别:


有欧盟蓝卡


在德国当研究员


是一个高素质的人


是自雇人士。


如果是这样,则没有年龄要求,也不需要说任何德语即可在德国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您的亲戚在您结婚(或民事伴侣)时被授予学生,雇员或自雇人士的居留许可,则您只要满足所有其他配偶签证要求并计签证划逗留,就可以获得居留许可。在德国超过一年。


如果您在配偶获得居留许可后结婚,则可能需要等到您的配偶获得许可两年后才能申请。您家庭当地的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可以告知您适用的情况。


注意:德国不允许以家庭团聚为基础的结婚签证,包括强迫婚姻,民事伴侣关系或便利的婚姻/民事伴侣关系。

签证

德国受抚养子女签证要求


16岁以下的孩子可以在不满足任何条件的情况下加入父母,但如果孩子在16到18岁之间,并且未婚/离异/丧偶,则需要流利的德语或能够轻松融入德语协会(由德国大使馆/领事馆处理申请),以获得在德国团聚的居留证。


但是,如果父母出于人道主义目的持有蓝卡,定居许可或居留许可,则后一项要求不适用。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办理团聚时间


如果您只打算短期停留(六个月内最多三个月),则签证处理时间为两到十天。


但是,如果您计划在德国与家人团聚超过三个月,则长期签证的处理时间可能需要几个月。在大多数情况下,您需要先预约,这可能需要几天或几周的时多久间,具体取决于您当地使馆的申请数量。您应该联系您当地的德国大使馆,以获取有关他们目前的家庭团聚签证处理时间的建议。


如何申请德国家庭团聚签证


您需要将家庭团聚申请表提交给德国驻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原则上,为了获得居留许可,配偶应该能够展示可以基本的语言技能。这样就能理解和使用日常用语和简单的句子,例如询问方向,自我介绍,回答简单的问题多久以及在表格上写上姓名和地址。


但是,你并不需要,如果你符合以下任何证明你的语言能力要求:


您或您的配偶持有欧盟蓝卡。


您的配偶是高素质的工人,研究人员或自雇人士,并且在您移居德国时已经与您的伴侣结婚或注册。


很明显,您不需要集成方面的帮助(例如,您已受过高等教育)。


您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日本,大韩民国,新西兰或美国的国民。


您由于身体,心理或心理问题而无法学习德语。


如果您要在德国加入德国配偶,并且您的伴侣先前曾居住在另一个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或瑞士,或者在国外或在德国一年内被认为不可能学习德语,则您也可以免税。由德国大使馆/领事馆处理您的申请)。


抵达德国后的要求


您将需要在住所登记处和外国人管理局登记每个家庭成员。旅途德国中,您需要携带护照和与自己的情况有关的其他文件,例如,团聚出生证,结婚证或民事伴侣文件,薪水单,税务证明和租赁协议。


伴侣和亲戚–谁可以工作?


如果您要加入的亲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以在德国工作:


允许自己就业的居留证


欧盟蓝卡


是德国的研究员或高技能人士。


在这里可以找到德国家庭团聚要求的全面概述。


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家庭团聚


近年来,寻求与德国公民或第三方国民团聚的人数急剧增加,从2010-2013年的平均55,000个家庭团聚许可证增加到2015年的约82,440个许可证。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是由于涌入德国的难民。尽管试图为这种寻求庇护者的涌入增加家庭签证的处理时间,但在德国的一些使馆中,等待时间已超过一年半。


对于重新安置的难民,公认的寻求庇护者,公认的难民和辅助保护的受益人,免除了家庭团聚的许多条件,例如要求维持生计。但是,对子公司保护的受益人有新的限制:凡是在2016年3月17日之后获得了子公司保护目的的居留许可的人,其家庭成员将从德国家庭团聚许可证中暂停使用,直到2018年3月16日为止;在此之前,只有在根据国际法规定有特殊困难或出于紧急人道主义原因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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