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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销售预包装食品准入门槛(食品法预包装食品的规定)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法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资阳市庚即启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革工作,自6月1日起先行先试包装,较国、省要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提前1个月将销售预包装食品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的管理。


在资阳市全域内,将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范围在普通预包装预食品的基础法预上,增加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覆盖绝大多数小超市、副食店等食品经营店的食品销售项目。创新优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方式,将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小准入经营店备案,一并纳入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地域、品种、主门槛体全覆盖的“证照分离”改革。


三、注重便利性,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一是纳入“多证合一”。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两个环节整合为食品一个环节,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同时,通过“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即可一并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二是推行容缺办理。针对线上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推行容缺办理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备案后,由受理窗口联系申请人,通知其通过邮寄送达、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补正《食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的请表》,实现销售预包装食品登记备案一次办结。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被整合的证照规定原则上不再发放备案降低凭证,针对包装少数申请人因经营管理需求确需备案凭证的,由各规定级备案机关向申请人发放《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四是销售实现登记备案“路路通”预。申请人既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等平台实现网上办理、邮寄材料办理,也可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和“政银合作”销售银行网点提交材料办理,还可在市场监门槛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时提交材料办理。

降低

四、注重准入可控性,做好信息告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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