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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国地税合并后原来的发票、税控设备还能用吗?还有这些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曲阜道办公区)。

国地税“成婚”并不只是两人的结合

而是两个“家庭”的组合

这一“婚礼”

对两个大家庭有什么影响?

对家庭成员中税务人和会计人有嘛影响?

01

PART

ONE

问:天津国税局、地税局官网还能用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原国税、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初步整合和改造,天津市网上税务局

(https://wsswj.tjsat.gov.cn/index.do)已于2018年6月15日24:00时正式上线启用。

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02

PART

TWO

问:微信公众号我该关注哪个?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安排,2018年6月16日起,原“天津国税”微信公众号更名为“天津税务”,该微信公众号子菜单中的办税服务功能可继续使用。原“天津地税”微信公众号不再使用。

微信号:tianjinshuiwu03

PART

THREE

问:原来的发票、税控设备还能继续用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挂牌后,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理,已做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婚礼”的影响不止这些

之后发布君会为大家持续报道~~

综合:天津税务局官网、官微

于家堡自贸区服务大厅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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