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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缴纳、减免?

一个案例,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缴纳、减免?

案例

我济南的公司去年在编员工200人,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安置了1名符合条件的聋哑残疾人,上年我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6万元,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

请问:

2018年我公司应缴纳多少残疾人残障金?是否有减免优惠政策?

答复

应纳的残疾人残障金=(200*1.5%-1)*6万元=12万元

你公司不符合减免政策。

减免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 3 年内免征保障金。

各单位可根据登记时间自行判定申报,并对申报的真实性负责。

缴纳

保障金实行按年缴纳,用人单位应于每年 7月1日—10月31日,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据实申报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提醒

鲁财综〔2018〕31号《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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