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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杨菲菲 李小健 李杰 张钰钗 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如何在这方面保障好农民权益?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地

公共利益的概念如何界定?

如果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

政府能不能强迫?

……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图为主席台。陶宏林 摄

政府在征地之前要与被征地农民协商

人多地少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广大农民都对土地十分珍视,任何一项改革和立法都要把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完善了很多方面的制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征地方面改革了征地程序,要求政府在征地之前开展土地状况调查、信息公示,还要与被征地农民协商,必要时组织召开听证会,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所以这极大保护了农民利益。在征地补偿方面,改变了以前以土地年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现在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因为区片综合地价除了考虑土地产值,还要考虑区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制定地价。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的规定,是一个创新,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能够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的收入。同时在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的时候,法律要求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入市。

在宅基地管理方面,我国对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可能有些地方的宅基地用地比较紧张,这次法律规定,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要想办法采取别的方式保障实现农村居民居住的权利。另外,这次改革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

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总体来看,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把农村三块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全部吸收到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作出了多项创新性的规定。

魏莉华说,刚刚通过的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此前,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地,但是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导致了征收成为获得土地的唯一途径。

“此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采用列举的方式,对于哪些是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军事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况确需要征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魏莉华说。

此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在宅基地方面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

魏莉华说,因为有一部分农村村民已经进城落户,对他们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是否允许退出,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也作出了规定,“这次修改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因为农民变成市民真正实现城市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如果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其退出宅基地,必须是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

基本农田”全部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把土地管理法中的“基本农田”全部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魏莉华说,这个修改不是简单的文字修改,而是理念的重大转变,用网上一个时髦的话说,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2.0版,这样的修改,体现了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这样一个价值的理念。

2017中发4号文件提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强调“两个决不能”,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决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决不能随便占用。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完成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全面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2887个县级行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总结实践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的一些成功经验。”魏莉华说。

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魏莉华说,原来土地管理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把80%以上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考虑到各省的耕地后备资源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这次新法作了一个微调,具体的划定的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来确定,使这部法律的规定更加符合实际。

“总之,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我们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之一,也是在这次修订过程中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魏莉华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席锋宇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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