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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个税 不申报个税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税前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好消息来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这7个税费!只申报不缴纳, 还不违规!



具体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01


注意!这7个税费


只申报不缴纳, 还不违规!





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可以按以下规定延缓缴纳税款。大家注意: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具体操作上:


企业对应所属申报期结束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相关税费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提示,企业需进行确认。


(1)如果企业确认不延缓缴纳税费,需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2)确认延缓缴纳税费,界面跳转进入缴款可以界面并缴纳应缴税费金额,为零或税费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按季缴纳时,企业无需确认,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应缴纳的规定范围内税费,延缓缴纳3个扣除月。




02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




政策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具体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呢?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具体包括以下行业:



制造业指的是分类中的第13~43大类,每一个大类还分为中类和小类。如果看这些大类还不能确定的话可以去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吗754-2017)个税,属于这个分类中的行业又满足销售额的要求就可以工资享受这个政策了!




03


年销售额具体指什么?


如何确定?




本公告中的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销售额确定方式如下:


1.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的销售额确定。


例:假如A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成立,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年销售额=1200万元。


2.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例:假如B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成立,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其实际经营月份6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年销售额=1200/612=2400万元。


3.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例:假如C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成立,若按月申报,首个申报期为1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其实际经营1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00/112=1200万元。若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2年1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其实际经营2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300/212=1800万元。




04


热门问题解答




1.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不期缴纳税款?


答:《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2.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纳税人符合《公告》规定条件,选择适用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3.本规定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吗?


答:本规定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附:一图掌握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申报部分税费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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