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广东水利营改增文件(水利部营改增文件办水总[2016]13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近日,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一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的与依据、定义、适用范围、标准化建设要求、激励措施和评审时间安排等;第二章为评审组织与标准,明确了评审组织部门、评审标准和评分等级等;第三章为申请和评审,明确了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审查程序和证书延期等;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标准化达标后的工作要求、动态监管、处罚、恢复申报资格和评审人员要求等;第五章为附则。


近年来,广东省水利厅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有300多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达标单位数量走在全国前列。随着《办法》的出台,广东省水利厅将进一步推动全省500多家水利施工企业、1000多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广东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基础保障。


责编 | 汪海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