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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台账中计算过程是什么(什么叫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案件回放


经查,该单位报送的2018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E603表)中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2018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E604表)中本年商品销售额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构成了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单位未设置生产经营统计台账、劳动情况统计台账、能源和水消费统计台账,构成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调查处理


经调查了解,该单位出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原因如下:


一是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经了解,该单位统计人员为会计人员兼任,且入职时间不长,对统计业务不熟悉。虽然参加过统计年报培训会,但是对统计工作不重视,对统计指标一知半解,也没有询问过统计局相关人员,完全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填报。该单位统计负责人虽也看过统计报表,但并未实质负起责任,没有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工作未落实是造成该单位数据差错的原因之一。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虽然该单位原始资料齐全,但是未设置各类统计台账,所有数据都是统计人员依据各种原始资料计算得来。由于没有统计台账,在检查过程中,该单位统计人员需要思索很久才能回忆起统计数据来源,查找原始资料的过程也极其混乱,部分统计数据甚至需要企业统计人员现场计算验证填报来源。


三是统计指标理解有误。经询问,该单位2018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E603表)中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填报的是财务账中全年已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填报口径有误,导致数据差错;2018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E604表)中本年商品销售额指标是按照营业收入加上16%税率计算的增值税填报的,其中包含了不属于商品销售额的房租收入,进而造成数据差错。


该单位属于多项指标出现差错,且未设置生产经营统计台账、劳动情况统计台账、能源和水消费统计台账,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二)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罚。鉴于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且商品销售额指标和应交增值税指标差错额较小,差错率不大,根据《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八条第(一)、(四)项的规定,符合减轻处罚条件,昌平区统计局依法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一是该单位缺乏内部统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该单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设立统计台账,没有建立任何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统计工作一塌糊涂。




二是该单位报送的多张报表多项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该单位2018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E603表)中应交增值税本年指标填报有误。究其原因,统计人员填报的是财务账中全年已交的增值税,反映出该单位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的学习不重视,特别是对指标解释及公式运用不熟悉。2018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E604表)中商品销售额本年指标包含了不属于商品销售额的房租收入。可见,该单位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忽视,没有认真按照统计制度与口径填报,并且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自己随意上报统计数据这种行为的严重性。虽然该单位统计人员解释说自己不熟悉统计业务,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很多指标混淆不清才造成上报数据有误,并不是自己主观故意提供虚假统计数据,但是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该单位仍然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以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的违法行为。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该单位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以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台账,违反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昌平区统计局对该单位进行立案。




典型意义


通过对本案例的解析可以看出,该单位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管理制度缺失,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指标理解有误,最终导致上报不真实的统计数据。




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要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完善基础工作。统计台账的设置可将大量繁琐的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工作分别在平时完成,到期末只需分类汇总有关数字就可做好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有利于提高报表报送的及时性。规范的统计台账可将分散的原始记录资料加以集中,使资料系统化、条理化,便于随时对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统计台账是企业统计工作的基础,反映的是一个企业统计工作日常开展情况,是填报统计数据的重要依据。企业要严格按统计制度规定,建立好能源、劳动工资、主营业务等统计台账,并与原始记录数据衔接,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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