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的核算步骤
一、统计各单位各产品的生产产量;(每日)
二、统计各单位的消耗成本;(每日)——包括原料成本、辅料成本、燃料成本、维修成本、动力成本、包装成本、工资成本、折旧成本;
三、汇总各单位各产品的产量与各项消耗成本;(月末)
四、盘点各单位各产品的半成品暂存量,并由相关单位签字确认;(月末)
五、由电工将各单位的消耗电量数报至财务部,由财务部成本会计按当月交纳电费额分配各单位用电消耗;
六、由材料会计按现行价格核算各产品的原燃料消耗成本、维修成本、包装成本,并按当月生产量分合同分牌号分型号分摊各项消耗;
七、工资成本按当月入库量核算,折旧成本按当月入库量分摊各产品;
八、编制凭证输入微机帐套;(财务软件要记下帐,再做结转成本)
九、把各项消耗分到产成品与半成品中去,做结转成本凭证,输入微机;
十、成本结转完毕,生产成本工作完成。
计算方法
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制造费用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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