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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防控指挥部16号文件(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88号)

关于海宁市29例新冠肺炎


阳性病例主要轨迹的通报


4月5日14时至4月6日8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时新增29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78例,新增的29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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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51:郑某某,男,6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7号。


病例52:周某,女,38岁,现住地址:斜桥镇华中小区365号,工作地址:华府工业园贝朗皮具。


病例53:邵某某,男,5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文景苑卜家埭2幢1单元。


病例54:郑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新华社区海马里20幢1单元。


病例55:徐某某,男,5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4号楼。


病例56:项某某,女,16岁,现住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12幢。


病例57:朱某某,女,56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芙蓉里7幢。


病例58:马某某,男,51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4幢。


病例59:余某某,男,26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海昌路167号,工作地址:沙县小吃(海宁市海昌路167号)。


病例60:张某,女,40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景云桥小区6幢,工作地址:欣兴商店。


病例61:沈某某,男,74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洛川小区23号楼1单元。


病例62:顾某某,女,67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5幢。


病例63:马某某,男,1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


病例64:余某某,男,51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


病例65:祁某某,女,34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横山社区利峰北区186号,工作地址:海昌街道石泾路18号华尔纺织有限公司。


病例66:平某某,女,65岁,现住地址:海宁市许村镇永富小区48号。


病例67:周某某,女,51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民和小区14幢1单元。


病例68:杨某某,女,53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硖东社区硖东北区一里103号。


病例69:宋某某,女,32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蔡家埭5幢1单元。


病例70:徐某某,男,71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5幢。


病例71:方某某,男,36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朝起云山府15幢2单元。


病例72:周某某,女,78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东郊社区东郊新村3区68号。


病例73:项某,女,43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北区14幢2单元。


病例74:钱某某,女,74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病例75:俞某某,女,46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凤翔小区86幢2号。


病例76:李某某,男,37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6幢。


病例77:陈某某,男,6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景云桥3幢3单元。


病例78:毛某,女,3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南关厢社区人民路112号,工作地址:爱尚水果(人民路112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海宁市调整封控区、


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海宁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再次调整海宁市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一、调整的“三区”范围:


封控区调整如下:新增封控区:1.海昌街道长山村欣旺小区206-208号;2.斜桥镇华中小区344-347号、365-368号、387-390号排栋;3.水月亭西路107、109号;4.硖石街道文景苑卜家埭2幢;5.海洲街道洛川小区23幢1单元;6.硖石街道人民花苑5幢。


管控区调整如下:新增管控区:1.海昌街道长山村欣旺小区202-211号;2.海洲街道洛川小区18-23幢;3.斜桥镇华丰村华中小区、华群小区。


防范区调整如下:新增防范区:斜桥镇南至姚九线,西至绵长港,北至硖许公路,东至木鱼港(王庭世家围墙线)的合围区域为防范区。


二、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发布进一步加强


全市防疫管控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疫管控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海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6日零时起,升格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全域按管控区要求进行管控。其他镇按防范区要求进行管控。


二、关闭全市所有菜场、超市、药店和其他所有经营性场所。


三、物资保障:四个街道居民的生活必需物资进行配送。其他镇居民按村、社区要求,由镇组织实施平价有偿供应,或自行到临时保供点有序购买。


四、全市所有村、社区严格实行“人员非必要不出户,严禁出小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除核酸采样和购买生活必需物资外)。


五、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今天凌晨01:33,据余姚发布消息,4月6日零时15分,余姚市发现1例集中隔离点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余姚市4月5日零时13分发现的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


关于余姚市1例集中隔离点人员


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通报


4月6日零时15分,余姚市发现1例集中隔离点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我市4月5日零时13分发现的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目前已闭环转送至余姚市人民医院隔离留观。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密接、次密接人员排查,以及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该人员4月3日以来曾到过的主要公共场所和活动轨迹如下:


4月3日晚上,黄家埠镇高桥村后李家75号*12租房。


4月4日下午,黄家埠镇高桥村五星菜场;晚上,黄家埠镇五车堰村下街57号*4租房、家乐福超市五车堰店、中意舜江电镀宿舍楼。


4月5日,中意舜江电镀宿舍楼附近早餐店;下午,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措施和相应核酸检测要求。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杭州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月5日17-23时,杭州新增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为今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家庭成员),在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9:为无症状感染者8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为余杭区良渚街道行宫塘村,在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10:现住址为上城区采荷街道夕照新村,在扩面检测中发现。


以上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涉及到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如下:


3月31日,乐通科技园(滨江区秋溢路)。


4月1日,夕照新村南门裁缝店,乐通科技园(滨江区秋溢路)。


4月2日,乐通科技园(滨江区秋溢路)。


4月3日,华联美购(博园西路店),夕照新村南门裁缝店,乐通科技园(滨江区秋溢路)。


4月4日,乐通科技园(滨江区秋溢路)。


4月5日,夕照新村南门裁缝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综合: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余姚发布、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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