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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1、什么是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1)申请时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申请费用。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提醒】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什么是行政复议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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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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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1)行政复议参加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2)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有:海关、金融、国税和外汇管理等。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Q: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对某县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什么是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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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什么是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6、什么是行政复议的答复时间?


(1)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 定,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


限少于60日的除外。


(2)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 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 过30日。


7、什么是行政复议的生效?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Q: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判断)


8、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判决?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提醒】当事人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9、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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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什么是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最基本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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