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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没补税(个税汇算清缴不补缴税款后果)

个人所得税首次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一段时间!





这部分税一定要补吗?忽略补税有什么后果?是不是不办理年度汇算就没关系?很多网友提出了疑问:



对此,在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中,再次明确了退税可以放弃,而补税除符合规定免于办理汇算的情形外必须办理,否则将面临加收滞纳金、个人信用降低等不良影响。




01


哪些情况会导致补税?




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可能导致补税。




(1)取得两处工资收入:部分人员存在两处工资,平常预扣预缴个税两家公司分别计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将两边收入合计计算后,因个税计算机制,合并后可能导致税率跳档,税款增加。




(2)日常存在未计税收入情形:劳务报酬、稿酬所得未超过800元,无需缴纳缴纳。年度综合所得汇算需合并全年所得,包括800以下所得,直接导致合并计税收入增加,个税也会相应增加。




此外,有两种情形下纳税人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


1.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




2. 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补税依法,退税自愿”的原则,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况,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




02


是否必须补税?




如果是属于应当补税的情形,办理年度汇算则是纳税人的一项义务,除了符合规定免于办理汇算的情形,纳税人务必及时办理。




在此提醒各位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的税务行政处罚,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个人信用一旦受损,会影响个人的贷款审批、申办信用卡、使用信用产品,也将直接影响其就业招聘、升职竞选等,严重失信人员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影响出行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甚至对购买不动产、子女教育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也请财务人员通知员工6月30日前务必完成这件事,避免对员工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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