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个人所得税APP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后,已经可以看到2021年度汇算的端口了,但显示未开始,并提示“2021年度汇算将于2022年03月0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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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并注册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
手机通过各大应用商城搜索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如果之前已经下载过的,记得查看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再登录。
第二步、补录符合条件的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2021年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选择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后,扣除年度选择2021年,确认后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添加银行卡信息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个人中心-银行卡
点击添加按钮
输入银行卡号信息、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注意:需要境内开立的I类卡银行账户)点击下一步
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完成
如果绑定了多张银行卡的,可以设置默认卡,或者点击对于银行卡进去进行删除。
第四步、核实个人2021年度收入情况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年度选择2021,勾选需要查询的条件,点击查询
最上方会显示总的收入合计和已申报税额合计,下方有明细数据
可以点击明细数据进入后查看具体明细情况,如果对该信息有异议的,可以点击右上角申诉进行申诉
第五步、寻找合适自己的办理方式
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1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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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为什么要做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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