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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会计证网上年审(成都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网)

大家关心的社会组织年检消息来啦!


哪些社会团体需要年检,什么时候开始,


检查哪些内容?


请仔细看了





NO.1


年 检 范 围




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参检单位”)。


NO.2


年 检 程 序




1


网上填报


参检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成都市社会组织网”(https://www.cdnpo.com/),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社会组织登录”图标,已经注册过的用户请直接登录,未注册的新用户根据显示步骤完成本组织账号的注册后再登录,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年检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社会团体请按章程相关条款规定,如实填报会费标准(如:理事单位XX元/年,会员单位XX元/年等)及会费收入情况。




2


网上预审


内容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市民政局发送短信通知参检单位并在信息系统提示“已预审”;参检单位下载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A4纸),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直接登记、已脱钩和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类的社会组织无此步骤)。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原渠道退回参检单位补正,并重新提交。2020年获评5A级社会组织和品牌社会组织简化年检程序,网上信息填报完整(无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预审合格后,直接跳至步骤(六)。




3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参检单位将《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业务主管单位所需要的其他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意见分“拟合格”“拟基本合格”“拟不合格”三种),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参检单位将《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中,带有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页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成都市社会组织网”。




5


市民政局依据年检评定标准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对参检单位分别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6


网上年检审核通过后,参检单位将《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附件4)邮寄(EMS或挂号信方式)或送到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市民政局4-12-13窗口(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注意!


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等待时间,请各参检单位尽量通过邮寄方式向市民政局递交材料,并注明回寄明细(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




7


信息公开和年检结论公告


市民政局将依法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中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团体会费收取情况在“成都市社会组织网”进行公开,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成都市社会组织网”查询市级社会组织年检信息。同时,将适时对市级社会组织2020年度年检结论分批在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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