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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房产税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计入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土地税会计分录?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分为确认和缴纳两种情况。


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税金贷;应交税金-房产税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房产税。


2、第2221号”应交税费“科目的运用: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第6602号“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4、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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