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向海西州捐赠了一批资金和防疫物资,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切实做好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物资的种类
1.棉帐房、折叠床、防潮垫、棉被褥、火炉、棉大衣、棉口罩、棉手套、防寒服、高帮棉鞋、应急包、应急灯、医用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防护眼镜、防护面罩、正压隔离衣、消毒液、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电子测温仪、免洗消毒液(含乙醇)、医用酒精等物资。
2.各类捐赠物资均须为合法企业产品,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款物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接受捐赠款物的主体及方式
由海西州红十字会、海西州慈善会统一接受。
1.海西州红十字会
捐款接收单位名称:青海省海西州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西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63001653637050203149
联系人:巴银、赵冬辉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乌兰路19号
2.海西州慈善会
捐款接收单位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慈善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支行
账户:2806040409200029484
联系人:张素霞、田华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19号
三、捐赠款物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海西州红十字会、海西州慈善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代)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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