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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李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1-3项议案由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由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和制度全文。


第4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1位监事候选人中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 9:15,结束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1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前三季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186.97万元,明细如下表: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186.9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60.95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460.9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1年9月30日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83,248.96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8,186.9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30,865.25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447,616.29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18,186.9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款项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八、 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43,473,833.65 元,增幅55.93%,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工程项目结算,从合同资产列报重分类到应收账款。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473,648.52 元,减幅74.41%,主要系光伏公司留抵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4,929,079.30元,增幅100%,主要系本期针对持有的商票购买资产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35,095,011.00元,减幅50.57%,主要系公司采购原材料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2,500,000.00元,减幅100%,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4,322,750.99 元,增幅93.09%,主要系本期处置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449,358,949.42元,增幅150.01%,主要系本期结算项目增加从合同资产列报重分类到应收账款,导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317,679,128.69元,减幅90.83%,主要系本期结算项目增加从合同资产列报重分类到应收账款,导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减少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1,017,675.36元,增幅4495.13%,主要系本期出售固定资产较上期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74,489.27元,增幅31.8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赔偿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12,188.47元,减幅31.66%,主要系本期报废固定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39,666,606.38元,减幅146.13%,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较上期有所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53,623,156.67元,减幅30.57%,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项目料工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9,598,203.18元,增幅130.99%,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聘任李冬阳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3. 近期,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因资金周转问题,公司持有的恒大商票存在部分逾期的情况,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减值损失。目前我司已暂停承接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项目,针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非全现金收款项目采取了停工减损等措施,并积极运用各项措施应对和处理。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正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偿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晶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承租资产的业务。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司银行信用管理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改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有关条款。修改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有关条款。修改后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有关条款。修改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有关条款。修改后的《分红管理制度》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张馨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张馨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提名,公司同意补选李鹏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鹏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鹏,女,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今,任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李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李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展实业”)通知,瑞展实业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瑞展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所实际控制,为李介平先生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明细。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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