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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饲料的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吗(饲料级和食品级的区别)


市农业局:经营狗粮、猫粮等饲料,必须按照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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