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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汇通支行(云南工商银行主要领导)

(招标编号:YDCSH20191249)




2.采购项目的名称、最高限价

2.1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全省公安民警服装及标志物资采购项目。


2.2 最高限价:公安部、财政部指导价,参见附件。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标志服饰类I标段、鞋帽类C、E、F标段采购,见招标公告《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1年的,自行承诺。


4.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3其他要求


4.3.1所报产品应是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合格产品。


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服装类、面料类、鞋帽类、标志服饰类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4.4.1投标人必须具备(第七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所列内容生产资格且应符合《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生产企业资格要求(或自《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发布以来新增加的生产企业)且未被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取消资格及未被停止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安部对货物品种无生产企业资格要求的除外);或者被取消资格后又经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恢复生产企业资格的或恢复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


4.4.2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2014款反光背心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4]731号)的要求,反光背心的生产企业应为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备案过的企业。


4.4.3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2018款单皮鞋皮凉鞋作训鞋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8]70号)、《关于启用2018款警用棉皮鞋、毛皮鞋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8]147号)的要求,单皮鞋(男、女)、皮凉鞋(男、女)、棉皮鞋(男、女)、毛皮鞋(男、女)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的对应品种的型式检验报告。


4.5特警类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4.5.1本次采购数量较少,投标人只需具备服装类、鞋类(第七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下同)生产资格且应符合《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生产企业资格要求(或自《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发布以来新增加的生产企业)且未被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取消资格及未被停止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安部对货物品种无生产企业资格要求的除外);或者被取消资格后又经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恢复生产企业资格的或恢复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


4.5.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除服装类、鞋类以外的其他品种如无生产条件的,可以从公安部目录企业自行采购合格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合格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 月11 日至2020年1 月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3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5.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


5.1.2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样品的递交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 月2 日09 时00 分。


6.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6.6投标样品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6.8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 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科发路269号)。(地址: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6.9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8.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ynggzy.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8.2本公告期限为2019年12 月11 日至2020年1 月1 日。



9.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云南省公安厅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56号


联 系 人:熊紫波


电 话:(0871)6305143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张琼、赵珠念、陈燕、孙黎明


电 话:(0871)63334247-7100、63334911


电 子 邮 箱:1595209388@qq.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日 期: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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