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确
上调核定征收率
广西税务局发布公告,全面上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划重点!!
一、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一)情形的,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税务机关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应税所得率。
(调整后的征收率)
二、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 第( 二)、( 三)、( 四)、(五)、(六) 项情形之一的:
税务机关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应税所得率。
广西税务局上调核定征收率的幅度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有的行业核定后甚至比查账征收的税负还要高。
不只广西,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收紧核定征收。
比如上海税务局早已明确,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全部改为查账征收,今年8月起就查账了。
种种迹象表明,税务局正在逐步推进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
为何核定征收
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我国企业所得税有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
查账征收是根据企业做的账来征税的。
核定征收一般是针对没有做账、或是做了账但不合规,税务局按一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额来计算税收。
核定征收是一种粗放式的管理方式,适用的主体也是有范围限制的。但在实务中,却逐渐成为了一种“税收优惠”。
举一个例子:
老王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2020年的收入为200万,利润为100万,若按查账征收,适用35%的税率,则需缴纳28万多的个税;若采用核定征收,则缴纳的个税为3万元左右,少交个税25万元。
通过对此可知,用核定征收可缴纳更少的税收。
实务中,很多高净值人群会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个人收入转化成经营收入,从而逃避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不管是提高核定征收率,又或是取消核定,都有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对依法纳税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而那些想利用核定征收来偷税漏税的人,奉劝赶紧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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