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去年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变更制度以来,为了保证信息安全、方便企业办理、联络员提高工作效要不要率,长春市各类市场主体,在设立、变更、备案、换照要不要和进行年报公示前,要工商联先向登记机工商关或年报窗口办理联络员备案。工商联络员由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一名委托代理人员担任。
在长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工商理部门新办理设立、变更改、备案、换照手续时,向工商机关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工商联员备案。已设立并已换照的市场主体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登录长春市工商局网站,按提示办理即可。联络员身份认证时需提交法定改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吉林省工商变更行政管营业执照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联络营业执照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联络员设立登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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