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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我省小作坊管理办法有望10月出台


流动食品摊贩将套“紧箍咒”


食药监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近年来,对于如何加强对小作坊的监小作坊管,我省食药监部门也进行了探索。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威善介绍,由于小作坊的生产条件不符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因此对小作坊采取“备案 承诺”的方式,纳入到监管视线内;在小作坊监管目前无法可依的情三亚况下,省食药监局专门制定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巡查指南》,对小作坊生产的生产食品列入重点抽检对象,进行区域限制限售,就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及引导帮扶政策等方面做了明确。


同时,在海口、陵水等市县设立小作坊试点,实行小作坊登记制度。


今年10月份将出台“办法”


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海南省食药监局相应启动了小作坊管理办法的立法程序,着手制定配套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同时对我省各市县进行调查研究。在设立试点的基础上,将加工生产有效的做法列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具体办法(初稿)》,并递交了初稿。今年,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已将省食药监局的小作坊、食品摊贩相应具体管理办法列入2016年的立法计划中。


“今后我们对于小作坊的监管方向,将实现生产经营三亚和监管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张威善透露,今年5月下旬,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向省法制办公室提出了修改意见,对于涉及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的相关部门,如工商、城管等部门将征求意见。目前,我省正在紧锣密鼓地加快立法的进度,争取在今年10月份出台我省小许可证作坊管理办法以及我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将食品摊贩纳入监管范围


要求食品小作坊摊贩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原料登记台账等,符合相应条件食品后,让食品摊贩应划定指定区域经营,并进行备案食品,由相关部门发放允许经营的公示卡,由食药监部门对其进行登记许可证备案,对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生产的经营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定期对食品摊贩上加工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同时与各部门分工,共同监管食品摊贩。“上述建议将列入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当中,将流动摊贩纳入到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当中。”张威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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