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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在外省设立全资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

7月28日,证监会最新批复,依法核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收购北京高华盛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限于参与科创板、创业板跟投)。


资料显示,高盛高华证券成立于2004年,由全球著名投资银行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资,高盛集团持股51%,高华证券持股49%。北京高华外省盛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外省年,是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如今,外资控股券商高盛高华证券可以通过收购国在内券商子外商独资企业公司,开展国内科创板、创业板跟投业务,意味着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又迈进了一步。


“两步走”放开外资机构股比限制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证券业对外开外资企业放的总体部署,我国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不断加大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力度。其中,“两步走”放开外资机构股设立比限制无疑是重要一步。


2018年4月,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同年8月,我国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办法一出,瑞银、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摩根大通等多家外资机构向证监会提交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2019年3月,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获核准设立,成为首批新设外资控股券商。而本次获得批复的高盛高华证券控股公司高盛集团,则于2020年4月29日补缴出资2.39亿元,将持股比例由33%提升至51%。


2019年,51%的门槛打破时间再次提前。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原则,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同年10月,证监会明确了取消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这意味着,外资股比限制被彻底放开,外资机构独资设立或全资控股国内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已成为现实。


外资全资期货、独资公募已诞生设立,券商还会远吗?


政策一出,外商投资机构纷纷“嗅”到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商机,迫不及待地在中国开展一系列申请、增资布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截止去年子公司12月,高盛集团已启动收购合资公司高盛高华证券100%股权的程序,并率先完成对高盛高华证券100%持股的协议签全资署,有望成为首家外商全资控股券商。除高盛外,摩根大通外资企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也于去年10月以1.78亿元的转让底价将20%股权转让至控股股东摩根大通,后者对摩全资根大通证券(中国)的持股比例将升至71%。


基金方面,贝莱德、路博迈、富达等多家外资机构于去年4月股比放开第一时间积极申请公募基金牌照。去年8月,证监会核准设立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是我国境内首家获批成立的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今年6月,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7月1日上报的贝莱德中在国新视野混合型基金募集申请已被证子公司监会接收,国内首只外资公募基金产品即将诞生外商独资企业。


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则来得更早一些。2020年6月,证监会核准通过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申请。此次变更后,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摩根大通期货100%的股权,摩根大通期货成为我国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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