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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二维码查询(qs生产许可证查询)


网上可办什么?


(一)qs食品经营许可证核码发(除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之外的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证书打印)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八)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九)食品生生产产许可证延续


(十)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十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十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变更


(十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延续


(十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注销


网上申请流程及准备材料有哪些?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区域为“深圳市”,选择“市食品生产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通过上述渠道二维登录进入网上服务窗口页面后,选择要办理的查询事项,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电子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办。


(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事项属于食品查询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特殊情形,申办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后,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


网上办理需注意什么?


(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自实施之日起,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


(二)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上传的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并确保上传后的资料完整、清晰可见。


(三)事项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以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我的证照”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与纸质证许可证照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无须亲临行政大厅领取纸质证书。


(四)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由审批系统自动送达,生产经营者可自行打印张贴,消费者和各管理单位可扫描电子证书所附二维码获取许可信息。


(五)确需纸质证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持申办回执和身份证明向我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食品生产请“证书打印”服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打证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证书打印)”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


市局:0755-83070310


福田:0755-83456047;


罗湖:075生产5-22185132


南山:0755-8697二维5088;


盐田:0755-25221303


宝安:0755-27660530;


龙岗:0755-28909361


光明:075qs5-88212021;


龙华:0755-23332000


坪山:0755-84539088;


大鹏:0755-2833码3100


深汕:0755-22097432。


(原标题《深圳食品许可证全面实施全许可证流程网上办理》)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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