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王先生突然接到银注册注册行的催款通身份证知,查询明细后他才知道贷款逾期,临时垫付还款,他立即打电话给刘某询问,谁知刘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且已经从其供职的4s店辞职什么,购车合同也无法找到。无奈之下王先生到派出所报案,经过调查,才知道自己和亲戚名下6辆借车的贷款,刘某只还了6个月,直至案发仍有100多万贷款待还,为免征信受损他们只能自己承担。
经查,2019年至2021年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其汽车销售的身份,以借用身我的份证贷款买车用于租赁为由,通风险过承诺负担每月还贷的方式,骗我的取被害人顾某某等40余位亲朋好友的信任,并公司有以这些人的借给名义贷款买车。然而这些车辆并未如其所说,出借给租车公司赚取收益,而是被其出售给注册公司二手车商,直接套现近650自己的万元人民币,用于分期偿还借车贷及个人投资。
快亲戚速变现、投资项目赚取高额收益,这个如意算盘还没等她真正实现,所投工程就出了问题,本金冻结,刘某的所说的“租车收益”资金链断裂,她原本承诺的月供还款便无法兑现,租车还贷“自循环”崩盘,截止案发,仍有贷款公司有(不含利息)人民币300余万元尚未偿还,且无力支付,王先生等40余名被害人的个人征信仍未恢复。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自己的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亲戚诈骗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个借给人信息证件非本人使用,万万不可出借,亲戚帮忙、朋友投资等任何说辞都应谨慎注册公司处风险之,不要将个人征信什么、安全隐私等置之险身份证境,避免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无心之柳”,扰乱社会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