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计提的教育费及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凭证)

【导读】:小微企业免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其实教育附加税就是的增值税的一种附加费用,小微企业只要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可以免征教育附加税和地计提方教育附加税税,具体的政策内容都可以参考下文。


小微企业免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从201税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自 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及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2和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附加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城建额不超过30万元会计)的凭证缴纳义务人。那么,免两项教育附加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及税,并确认为应交税会计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附加税业外收入。


《财政部、国凭证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附加〕96号)规定,为了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附加税国家税务和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 2017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如何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教育费,并城建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教育费处理


借:银行存款计提/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月末或季末时不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