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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

一、适用范围

本节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

(1)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

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于本节。

二、租赁的识别

(一)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一项合同要被分类为租赁,必须满足3个要素:

1.一定期间

2.已识别资产:

对资产的指定;物理可区分;

实质性替换权:

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表明资产供应方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1)资产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

(2)资产供应方通过行使替换资产的权利将获得经济利益,

即替换资产的预期经济利益将超过替换资产所需成本。

企业难以确定资产供应方是否拥有实质性替换权的,应视为资产供应方没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客户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判断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客户是否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客户有权主导对已识别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

(1)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

(2)①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在使用期间前已预先确定,并且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自行或主导他人按照其确定的方式运营该资产

或者②客户设计了已识别资产(或资产的特定方面),并在设计时

已预先确定了该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

三、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一)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除非企业适用新租赁准则的简化处理

分拆时,各租赁部分应当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1.承租人的分拆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各项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2.出租人的分拆出租人应当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定的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为简化处理,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

承租人选择不分拆的,应当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租赁的合并

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

四、租赁期

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承租人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

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承租人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

租赁期应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一)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计算。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协议约定的起租日或租金起付日之前,已获得对租赁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则表明租赁期已经开始。

租赁协议中对起租日或租金支付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租赁期开始日的判断。

(二)不可撤销期间

在确定租赁期和评估不可撤销租赁期间时,企业应根据租赁条款约定确定可强制执行合同的期间:

(1)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均有权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终止租赁且罚款金额不大,则该租赁不再可强制执行;

(2)如果承租人有权终止租赁,视为承租人的终止租赁选择权;

(3)如果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则不可撤销的租赁期包括终止租赁选择权所涵盖的期间(可视为出租人没有这项终止租赁的权利)。

(三)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租赁期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或购买标的资产的选择权,或者将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在评估时,企业应当考虑对承租人行使续租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与市价相比判断、承租人对资产重大改良、终止租赁的成本、资产的重要程度)

(四)对租赁期和购买选择权的重新评估

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结果修改租赁期。(与市价相比判断、承租人对资产重大改良、终止租赁的成本、资产的重要程度)

五、承租人会计处理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的除外。

(一)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识别应纳入租赁负债的相关付款项目是计量租赁负债的关键。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

(1)实质固定付款额

实质固定付款额,是指形式上可能包含变量但实质上无法避免的付款额。

形式上可变租赁付款额:

1.形式可变但实质上是固定的(实质固定付款额)

2.由于指数(上证指数、消费指数)或比例(市场浮动利率)因素的可变付款额。

3.由于其他因素(如:实际使用情况、取得销售额比例)的可变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可变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因租赁期开始日后的事实或情况发生变化(而非时间推移)而变动的款项。

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此类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除了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之外,其他可变租赁付款额不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3)关于购买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

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罚金,

并且租赁期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4)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如果承租人提供了对余值的担保,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该担保下预计应支付的金额,

而不是承租人担保余值下的最大敞口。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可以理解为出租人在对外出租资产过程中要求的投资收益率;

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可以理解为承租人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相同期限、与使用权资产等值的资金而须承担的利率。

(二)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指承租人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

所谓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租赁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企业向促成此租赁交易的房地产中介支付的佣金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计量)。

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2021年新增)。

初始计量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

贷: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预付账款/银行存款 (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等 (初始直接费用)

预计负债 (租赁资产复原费用的现值)

借:银行存款 (租赁激励)

贷:使用权资产

“解题技巧”:

承租人的初始计量,账务处理思路如下:

第一步,确定租赁负债:

(1)确定租赁期(n)

(2)确定租赁付款额(F)

(3)找折现率(r)

(4)折现

第二步,确定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 3补充-1激励

【牛刀小试1·多选题】

下列项目中,会影响使用权资产成本的有( )。

A.固定付款额

B.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强度形成的可变租赁付款

C.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D.承租人为是否进行租赁而支付的咨询费

1.【答案】AC。

解析:选项B,不能计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因而不影响使用权资产成本;

选项D,无论是否实际取得租赁都会发生,因此不属于初始直接费用。

二、后续计量

(一)基本账务处理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

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1)折旧范围

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当月计提确有困难的,企业也可以选择自租赁期开始的下月计提折旧,但应对同类使用权资产采取相同的折旧政策。

(2)折旧方法通常选择直线法,其他折旧方法更能反映使用权资产有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其他折旧方法。

(3)折旧年限

a.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b.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c.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4)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承租人应当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折旧

【经典例题20】

2×19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年租赁付款额为60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5%。

为了取得该租赁,甲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5.23万元,并以银行存款付讫。假设相关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在5年内计提折旧。

已知(P/A,5%,5)=4.3295,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甲公司2×19年和2×20年的相关账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表示)

【答案】

(1)2×19年1月1日:

借:使用权资产 259.77(60×4.3295)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0.23(300-259.77)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00(60×5)

借:使用权资产 5.23

贷:银行存款 5.23

使用权资产的入账金额=259.77 5.23=265(万元)。

(2)2×19年12月31日:

借:销售费用 53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53(265÷5)

借:财务费用 12.99(259.77×5%)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2.99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60

贷:银行存款 60

(2)2×20年12月31日:

借:销售费用 53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53

借:财务费用 10.64(212.76×5%)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0.64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60

贷:银行存款 60

租赁负债的列报金额=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一年内应付租金中的本金。同:长期应付款

以经典例题20为例,2×19年末资产负债表中“租赁负债”项目的填列金额=212.76-49.36=163.4(万元)。

(二)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发生下列四种情形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承租人应当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化;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可变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例发生变动;

(4)因承租人可控范围的重大事件或变化,导致承租人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之外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例如房价上涨),导致各种选择权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不需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不变的折现率(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化;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取决于指数或比例(浮动利率除外)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

修订后的折现率:

(1)因浮动利率变动导致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采用反映利率变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进行折现。

(2)各种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经典例题24】

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于2×20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办公楼租赁合同,年租赁付款额为1 000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5%。

合同约定,不可撤销租赁期为5年,在第5年年末,甲公司有权选择以每年1 000万元续租5年,也有权选择支付10 000万元购买该房产。

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时评估认为,可以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而不会行使购买选择权。

第5年初(2×24年1月1日),办公楼所在地房价显著上涨,甲公司预计租赁期结束时该办公楼的市价为20 000万元,甲公司经重新评估,认为能够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而不会行使续租选择权。

已知(P/A,5%,5)=4.3295,(P/A,5%,10)=7.7217。

根据上述材料,要求:

(1)确定甲公司租赁该办公楼的租赁期,并说明理由。

(2)确定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金额,并写出租赁期开始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3)判断第5年初甲公司是否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说明理由。

(4)假设甲公司在第5年末实际行使了购买选择权,请写出甲公司行使购买选择权时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表示)

【答案】

(1)租赁期为10年。

理由:因为在租赁期开始时,甲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而不会行使购买选择权。

(2)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1 000×(P/A,5%,10)=1 000×7.7217=7 721.7(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7 721.7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 278.3(10 000-7 721.7)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 000(1 000×10)

(3)不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理由:该办公楼所在地区房价上涨,是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在甲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因此,虽然该事项导致购买选择权及续租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但甲公司不需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在第5年末,甲公司实际行使了购买选择权。

甲公司行使其购买选择权的会计分录如下:

a.转销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3 860.85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5 000

贷:使用权资产 7 721.7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670.5

固定资产 468.65

b.支付办公楼的购买价款:

借:固定资产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三)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和“租赁变更”,其适用条件不同,应当注意二者间的区别。

例如:如果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3年,同时赋予承租人2年的续租选择权,因承租人对是否续租的评估结果不同,可能导致租赁期由3年变为5年,此时应按“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处理;

但若原合同的租赁期只有3年,然后经租赁双方协商,将租赁期由3年变更为5年,此时应按“租赁变更”处理综上所述,

“租赁变更”是对原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并没有修改原合同,它的变化完全是在原合同条款允许范围之内进行的。

对于租赁变更,承租人应根据该变更是否构成单独租赁分别进行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新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

按照新租赁准则有关租赁期的规定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承租人应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典例题25】

2×20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就5 000平方米的仓库签订了10年期的租赁合同,年租赁付款额为1 000万元,在每年年末支付。为获得该项租赁,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39.9万元。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6%

2×25年初,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即自2×25年初起,将原租赁场所缩减至2 500平方米,每年的租赁付款额(2×25年—2×29年)调整为600万元。承租人在笫2×25年初的增量借款利率为5%。

已知(P/A,6%,10)=7.3601,(P/A,6%,5)=4.2124,(P/A,5%,5)=4.3295。

根据上述资料,要求:

(1)计算甲公司在2×20年1月1日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金额,并写出相关会计分录。

(2)编写租赁变更日甲公司的会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表示)

【答案】

(1)2×20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的金额=1 000×(P/A,6%,10)=1000×7.3601=7 360.1(万元)。

2×20年1月1日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的金额=7 360.1 39.9=7 400(万元)。

会计处理为:

借:使用权资产 7 360.1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 639.9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 000(1 000×10)

借:使用权资产 39.9

贷:银行存款 39.9

(2)租赁双方对原合同进行了两方面的修改:①缩减了租赁的面积;②就剩余租赁面积调整了对价,

因此从账务处理上也分两步:

第一步,按缩减的50%使用面积的比例,调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由此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冲减50%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7 400-7 400×5/10)×50%=1 850(万元)。

冲减50%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1 000×(P/A,6%,5)×50%=1 000×4.2124×50%=2 106.2(万元)。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 500(1 000×5×50%)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1 850(7 400×5/10×50%)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93.8(2 500-2 106.2)

使用权资产 3 700(7 400×50%)

资产处置损益 256.2

第二步,根据剩余租赁负债2 106.2万元与变更后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600×(P/A,5%,5)=2 597.7(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491.5(2 597.7-2 106.2)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8.5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500[(600-1 000×50%)×5]

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即使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也不属于短期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作出采用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如果承租人对某类租赁资产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未来该类资产下所有的短期租赁都应采用简化会计处理。

【牛刀小试2·多选题】

承租人A公司与出租人S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为10个月(不可撤销期间),且A公司拥有3个月的续租选择权。

初始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为每月10万元,续租选择权期间为每月7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承租人可以合理确定将行使该续租选择权。

关于该租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租赁期为9个月

B.租赁期为13个月

C.该租赁属于短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适用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方法

D.该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承租人不能适用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方

2.【答案】BD。

解析:本题中,因承租人可以合理确定将行使该续租选择权,故租赁期为13个月,不属于短期租赁,承租人不能选择简化处理。故本题选B、D两项。

2.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常见的低价值资产的例子包括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小型资产。

判断是否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当注意:

(1)基于租赁资产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绝对金额,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考虑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出简化会计处理选择,前提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构成单独租赁(即,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不构成单独租赁的,不能采用简化会计处理。

此外,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也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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