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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 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王媛媛)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在《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性政策解读》中细化梳理的5个方面28条具体措施中提到,依法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鼓励建设单位多投资、早开工,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如何推动这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3月31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建设局(人防办)招标办主任张新天。

【经营者问】

目前我们正在办理兆龙玺园商住小区项目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需要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近240万元。想问一下我们属于减免的范围吗?如果是,接下来该怎么申请?——新疆锦华天利房产公司总经理任冰

【背景延伸】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须纾解。市建设局(人防办)为加快乌鲁木齐市建筑业复工复产,采取企业可先行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待提交证明材料后再办理减免手续。

【应对之策】

市建设局(人防办)招标办主任张新天说,为做好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工作,市建设局(人防办)和市统计局专门向各建设局、相关建设单位下发了《关于减免配套费证明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减免配套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比较大。我们已经和市统计局积极沟通,确立了减免办理程序,并向相关单位提前发放了通知。只要资料齐全便可即时办理。同时为快速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市建设局(人防办)采取企业可先行缓缴配套费,待提交证明材料后再办理减免手续,这样可以帮助企业尽早开工。

【具体落实】

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规划区内开展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中小微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持市统计局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证明免缴配套费。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间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免缴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持市统计局出具的当年纳统工程量证明,到市建设局(人防办)核减应免缴费用后缴纳配套费。

张新天说,该局认真落实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性政策,除了减免配套费措施外,还包括建筑工程全面实行电子招标、建筑工程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对市级重点项目可容缺办理等措施。

【政策反馈】

新疆多得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做食品加工供应的小微企业,目前正在建设,预计10 月完成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4.88万平方米,去年做前期基础设施准备工作,今年3月28日开工建设,已有100多名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进场。对于我们来说,开工前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压力问题,减免配套费大大缓解了企业的压力,可以让有效的资金全部投入复工复产中。——新疆多得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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