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咱老百姓自己说了不算?
谁说的。
想想真不能憋着,年还没过完也不能偷懒,这事儿必须得拿出来说说。
山东一村民跟我求助说,自己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到头就春节回趟老家走走亲戚、串串门儿伍的。之前在村里承包的土地一直空着,不想再浪费了,想租给别人种种菜,水果伍的。但是却遭到老家村委会的拒绝。他们说村民承包的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没有权擅自流转给别人,必须由村民委员会出面审核处理。
好家伙,就是说老百姓自己承包的土地,自己说了还不算数了。
这种事明明很重要,却经常被忽视,那就是土地流转。你可能根本就没听说过,也可能根本就和你没关系。但对于我们每一个农民来说,它可就是生活里很重要的事啊!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什么是土地流转?
我们先来搞明白什么叫土地流转,文词不好理解。简单点,一句话就明白了,土地流转就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我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或者说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注意的是,保留承包权,转让的是使用权。
像上面这位村民说的,他想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别人种菜,这就是典型的土地流转模式中的土地出租。
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获得一定时间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农民按年度以实物或钱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就跟我们租房一样,产权清晰、利益直接。只要保证合法性,双方心里都踏实。有地有钱大家一起赚,谁也不亏。
村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土地
那么,上面村委会所说的村民没有权将土地擅自流转给别人的说法,答案当然是错误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早就明确指出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说到这,又冒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对那些不可一世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又可以随意流转土地经营赚大钱了?
想得美,没那么容易。
国家早就想到了,对房地产公司介入土地流转,进行了严格界定,国家对流转土地的房地产开发几乎是关上了大门。
上面的《决定》规定了,只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使得农民对于土地有自己的处置权。但也对地方政府联合房地产商征地的做法提出了禁止。
光有上面这条还不够,我们最新的实施的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同样加入了土地流传规定。仔细看《民法典》物权篇第339条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一锤子砸实了。
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完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也就是咱村民自己自愿的实施的行为。只要是合法正常的土地流转,咱老百姓想干吗自己说了算。
你们村委会,还有其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或阻碍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村委会拒绝村民土地流转,这种行为不但无效,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各位农民朋友们,都明白了吧!国家这么支持人民,放心吧,自家承包的土地,决定权在你!
土地,家,人!
世界很大。
大到常常让我们不自觉地淡忘了许多—
何处是家。
哪里才是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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