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财政局发布消息,青岛市市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浮山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月份成收入53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2.4%,实现开门红。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去年以来,为抵冲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矛盾,青岛市财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组织收入,确保配套费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开展李沧区配套费收入和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该区立查立改;二是赴市南、市北、崂山等区召开区市转移支付项目专题调度会,督促其做好区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三是严把配套费减免政策关,强化过程监管,对照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做到每一个项目减免手续办理政策合规、程序合法。
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将继续按照“民生优先、公益优先”的原则,重点加大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力度,同时兼顾打通一批未贯通道路,为解决群众“出行难、入学难”提供方便,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