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鞣酸生产厂家批发代理招商(鞣酸加压素生产厂家)


近年来,“肤乐霜”“维E乳”“润喉清咽合剂”“创伤乳膏”等北京各大医院配制药剂因价格低、疗效好,被消费者追捧为“明星小药”,致使销售紧俏,一些人看准商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大量发布广告、销售“明星小药”。近日,北京市公安机关与行政部门展开行动,揭开了倒卖“明星小药”背后的黑色利益链。


据悉,经过药贩子手的药品,有的不但加价数倍销售,有的在简陋的环境下存放,甚至任由阳光曝晒……不但保障不了健康,还能带来健康隐患。


倒卖“明星小药”背后的黑色利益链

➤夫妻分工 药品价格翻五倍


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会同网安总队,联合市卫健委、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组织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昌平等分局及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针对网络非法销售医院制剂乱象开展了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4月中旬,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接侦查发现西城区北营房一小区内夫妻二人非法经营医院制剂。4月26日上午,该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会同阜外大街派出所,联合行政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现场起获“肤乐霜”“润喉清咽合剂”“养血补肾片”“痤疮洗剂”等医院配制药剂20余种,共计500余盒。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供述,其于2015年就开始做起了代购“明星小药”的“生意”,为了能够频繁开药、大量囤积,除使用亲戚、朋友的“京医通”就诊卡挂号、开药外,还特意从他人手中收购就诊卡。在非法销售“明星小药”过程中,孙某负责收购就诊卡、挂号、开药;妻子刘某燕负责通过网络社交、电商平台销售“明星小药”、串换药品,单价40多元的药品,在网上标价200多元。


➤妻姐是同行 收购就诊卡开药


经调查,侦查员发现刘某燕的姐姐刘某玲也从事网络销售“明星小药”,且二人频繁串换药品。4月26日下午,办案民警联合河北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玲、刘某明夫妇抓获,现场起获“京医通”等北京各大医院就诊卡170余张以及大量医院配制药剂。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玲于2019年1月因倒卖药品、扰乱医院秩序,被朝阳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处罚期满后,伙同其夫刘某明继续收购他人就诊卡大量开取“明星小药”,存放在住房内伺机销售,牟取私利。目前,该二人已被河北三河警方依法刑拘。


➤“上线”浮现 药贩是微商老大


专项行动中,侦查员发现多名涉案人员因购买医院制剂认识药贩子“任姐”,经其介绍开始在互联网平台销售“明星小药”。对此情况,海淀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一步开展侦查,经循线深挖,准确掌握“任姐”的身份信息。


4月27日,海淀公安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会同中关村派出所联合行政部门在西城区大栅栏一居民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英、李某,现场起获各类医院制剂80余种,2000余盒。


经查,自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任某英使用亲属就诊卡,频繁前往儿研所、协和、301等医院开取“明星小药”、大量囤积,以网络代购名义加价出售。同时,还为其下线人员提供货源,并负责配发货物。李某明知任某英非法经营药品,主动提供个人微信账号、银行卡接收货款。目前,该二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什么是医疗机构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内凭处方使用,是药品的有效补充。医疗机构制剂有规定的配制工艺、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以及有效期等,包装上还应印有“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现状

➤网红“明星小药”利益链暗藏健康隐患

“此类交易,由于双方都是在网络上交易,销售信息不透明,药品真伪无法验证,导致的消费纠纷近年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周宏介绍,食药稽查总队与公安部门进行了缜密侦查,确定了多名依托社交网络平台销售多家医疗机构自制制剂,并宣称是“明星小药”的线索。周宏表示,这些微信名叫“北京甲医院跑腿”“医护到家”的卖家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处方药品是必须到医院由医生诊治后开具处方拿药。而制剂是医院在临床实践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临床优势和特点为了满足市场不足,适用于本院,由北京市药监局审定的一种产品,因此管理等同于处方药,必须在本院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这些医疗机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上述案件涉案人员因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私自倒卖医院制剂,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价格翻好几倍仍有市场

一些原本在医院里价格并不贵的药,到微商手里却立刻身价倍增。例如北医三院的“当红创伤乳膏”,在医院每支售价为9.97元,在微商手里则高达50元,直接翻了5倍多;北京儿童医院的“远志杏仁合剂”在医院每瓶32.67元 ,但是微商手里每瓶75元;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在医院的价格是45.98元,微商也要75元……而这些价格还都不含邮费。


尽管微商出售的药品都不同程度加了价,却仍然很有市场,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


记者采访发现,从微商那里购药的,一部分是不愿到医院挂号排队,凭经验用药;还有一种是大量的外地患者。


“有的药自己以前用过,确实好用,上网买还省去了到医院挂号排队和往返的时间成本,感觉加点价也能接受。”采访中,曾多次网购药品的程先生说。


当然,也有的消费者在网购药品时仍心存顾虑。一名宝妈表示,自己只敢买点鞣酸软膏这类的外用小药,像奥司他韦那种处方药,肯定不敢在网上买,担心不安全。


说法

➤属非法网络经营行为应予以规制

“网购药品其实在法律上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张广表示,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医院药剂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其他主体销售的,通常仅限于生产制剂的医院开出和使用,因此社会上出现的网购都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药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是销售或者转卖药品,除了获得工商登记外,还要向食药监局申请药品销售许可证。微商现在的行为其实是模糊区域,表面上打的是替患者代购,患者是消费者,他是代理人而不是经营者,但是很多时候代购一方不是先有消费者的需求再去替消费者购买药物,而是先购买好药物,等消费者下单后,再出货,后者的行为其实已经不再是代理购买的代购行为,而是自行销售赚取利润的销售行为。”张广说。


张广也提醒,微商兜售的药品来源、质量难以判断,目前市面上的备受大家青睐的维生素e乳、肤乐霜等,很多都是假冒北京医院、儿研所等医院制作的虚假产品,不仅药效不佳,还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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